1. 项目名称: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龙舟北路项目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2. 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4. 选定方式:比选
5. 项目具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龙舟北路项目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汨发改审【2016】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选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选定。
6. 项目概况与招标代理
6.1项目概况:一期工程为标准化厂房2栋,建筑面积为21356.36平方米,综合楼2874.98平方米,门楼77.5平方米。工程总投资估算约3617.45万元。
6.2招标代理范围:选定一家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代理工作。
6.3委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项目工程造价为基数按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计取(具体以审计结论为准)。
6.4招标实施时间要求:2016年10月中旬前完成招投标工作。
7. 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资格要求: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由招标人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招监办的监督下通过比选评审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年龄不得超过60岁,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和专职人员证,且专职人员证在资格有效期内,并盖有本单位公章。
8. 比选方法:参照湘建建[2013]18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的“综合评估法”执行。
9. 报名时间和方式及比选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证件
9.1比选文件下载网址:《汨罗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各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9.2比选时间:2016年9月27日15:00
9.3比选地点: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306室。
9.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5请有意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招标代理资格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工程建设类)、专职人员证原件、比选文件参加比选。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邮 编:414400
联 系人:小李
电 话:13487778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