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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来源: 汨罗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5-30 00:00 浏览次数: 1

汨应急办函[2016]1

 

汨罗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汨罗市2016年应急知识宣传

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营田办事处,市直各相关单位:

《汨罗市2016年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汨罗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201654 

 

 

 

 


汨罗市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常识,切实提高公众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部署和安排,定于512日(8:30——16:00)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日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普及公众应急知识,提高应急避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促进幸福汨罗和小康汨罗建设。

二、活动主题

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特点、危害以及有效应对方法和措施。

(二)宣传介绍《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相关应急预案。

(三)宣传《公众应急手册》,开展应急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活动。

四、宣传形式

(一)集中宣传512日,全市各级各部门同步开展宣传活动,统一设置集中宣传点,采取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市中心城区设立两个宣传点、四个宣传区,由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报道,市城管局负责场地协调(联系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黄伟,联系电话:15842817798)。

1. 中心城区设点

天恒量贩广场宣传点

1)宣传内容:社会安全事件类,事故灾难类;

2)牵头组织单位和参与单位:

第一宣传区牵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联系人:应急办主任徐力,联系电话:13607406969

参与单位:市信访局、市人防办、市交警大队、市消防大队,市金融证办。

第二宣传区牵头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联系人:应急办主任袁华忠,联系电话:13574015666

参与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市住建局。

心连心超市广场宣传点

1)宣传内容: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事件类,

2)牵头组织单位和参与单位:

第一宣传区牵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联系人:应急办主任黎常胜,联系电话:13874075133);

参与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第二宣传区牵头责任单位:市卫计局(联系人:应急办主任刘平,联系电话:13974059158);

参与单位:市教育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局、市畜牧水产局。

现场设置要求:市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宣传幕墙与横幅标语的统一制作和悬挂;每个宣传点的遮阴篷(2025平方米)、音响设备、照相和摄影器材等由该宣传点两个牵头责任单位负责;每个宣传点安排办公桌椅12套、咨询台10个由牵头单位分配给各参与单位负责;各单位至少制作4块宣传展板和4种以上内容的宣传单(每种宣传单须用彩色纸张印制不少于1000份),并配备至少2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答问与讲解

各参加单位应急工作负责人要主动与牵头单位负责人联系,并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 各乡镇场设点

各乡镇场应结合各自实际在集镇或人流集中区设点组织开展现场集中宣传,原则上不能少于2个集中宣传点,参与部门由各乡镇自行确定。

(二)横幅宣传。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超市、码头、学校、医院、车站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悬挂应急知识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原则上市直单位和中央、省市驻汨单位要在512日当天悬挂宣传横幅不得少于2条,各乡镇场要保证每个行政村悬挂横幅不少于1条。

(三)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开辟专栏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公众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等,尤其是各乡镇场要通过“村村通”广播、黑板报、门板标语等形式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公众应急知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情况等认真进行宣传。

(四)短信宣传。各职能部门要积极与移动、电信、联通等网络运营商联系,通过手机平台编辑应急知识发送相关手机用户。

五、工作要求

本次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通报,并作为2016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依据予以加计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筹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普及应急常识是有效防范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公众应急避险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法定职责。各乡镇和相关市直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宣传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确保各项宣传举措落到实处。

(二)切实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对应急知识宣传工作经费和后勤保障,尽力满足宣传活动在印刷、制作、投放等方面的合理需求,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做好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下属单位应急知识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512日,市政府领导将到中心城区现场宣传点进行视察,市应急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和各单位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应急知识宣传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归纳本次宣传活动的基本情况,并于518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材料、相关图片电子版报送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报送途径:mldbs2008@163.com

联系电话:5170186

 

附:2016年应急知识宣传标语(参考)

 

 

 

 

 

 

 

 

2016年应急知识宣传标语(参考)

 

1. 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小康汨罗;

2. 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

3. 全面提升公共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助推“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

4.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5. 应急管理,预防为主,减少灾害,关爱生命;

6. 应急始于心,防范始于行;

7. 科学应对危机,从容共创平安;

8. 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9. 完善应急预警机制,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10.     学习应急知识,提高自救能力;

11.     掌握应急技能,减少财产损失;

12.     完善应急预案,夯实应急基础;

13.     学一分应急知识,多十分平安保障;

14.     提高全民防范意识,注重安全隐患排查;

15.     普及公众应急知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16.     以人为本,科学实策,确保社会公共安全;

17.     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平安校园(机关、社区、企业、乡村)

18.     应急知识进学校(社区、乡村),建设平安和谐校园(社区、新农村)

19.     加强应急管理,预防火灾(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事故;

同撑应急保护伞,共筑事故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