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食物中毒事故频发 须注意饮食卫生
近期,由于全国不少地方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专家提醒,进入夏季,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009年6月19日,河南省周口市实验幼儿园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经流行病学调查,专家初步认定有食物中毒症状的214人。引起中毒事件的原因初步分析为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儿童虽无危重病例,但也引起不少家长恐慌。
夏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研究所副所长、主任医师张书芳提醒,在高温酷暑下,要特别注意饮食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张书芳说,食物中毒按病原分类一般可分为五类,包括细菌性食物中毒、真菌及其毒素食物中毒、动物性食物中毒、有毒植物中毒和化学性食物中毒。其中,细菌性食物中毒是食物中毒中最常见的一类。
细菌性食物中毒尤其是在7、8、9月份高发,主要与气温高、适合细菌生长繁殖和人体肠道的防御机能下降有关。细菌性食物中毒临床特点为潜伏期较短;症状主要为发热的毒血症和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消化系统症状。基本上不存在人与人之间传染。
张书芳认为,食物中毒的特点是潜伏期短、突然地和集体地暴发,多数表现为肠胃炎的症状,并和食用某种食物有明显关系。预防食物中毒的主要办法是注意食品卫生,低温存放食物,食前严格消毒彻底加热,不食有毒的、变质的动植物和经化学物品污染过的食品。一经发现食物中毒的病人应及时送医院诊治。 张书芳认为,日常生活中,控制食物中毒关键在预防,搞好饮食卫生,严把“病从口入”关。要搞好食品安全管理、监督和食堂卫生,禁止食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烹调时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至10分钟;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