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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管理 建设和谐汨罗

来源: 汨罗政府 发布时间: 2015-06-06 00:00 浏览次数: 1

  1、什么是突发事件,分为几类?共有几个级别?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什么是应急管理?具体有哪些内容?

  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

  应急管理是对突发事件的全过程管理,根据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发生和善后四个发展阶段,应急管理可分为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四个过程。应急管理又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包括预防、预警、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均体现在管理突发事件的各个阶段。应急管理还是个完整的系统工程,可以概括为“一案三制”,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

  3、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方面。通过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可以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重要意义

  《突发事件应对法》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突发事件应对法》共7章70条,是一部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的基本原则和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内容的重要法律,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5、应急管理组织体系的组建原则是什么?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目前,我国按照权责分明、组织健全、运行灵活、统一高效的原则,基本构建了由中央、省、市、县(市)、乡镇五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构成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我们汨罗市已组建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各乡镇场和相关市直部门成立或明确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

  6、什么是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分为哪几类?

  应急预案是突发事件应对的原则性方案,它提供了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规则,是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操作指南。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等六大类构成,其中,地方应急预案包括乡镇场与村、社区应急预案。

  7、应急管理中政府的责任和公众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政府在应急管理中,需要动员一切必要的社会资源应对突发事件;保护包括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等在内的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利益;公开应急管理信息,保证公众的知情权;降低社会危害、开展危机教育,体现政府人文关怀。

  公众在应急管理中,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公民权、知情权、监督权、紧急救助请求权、复议申请或提起行政诉讼权、补偿请求权等权利;有参与和协助政府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义务。

  8、公众应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我市公众可通过公安110,火警119,交通事故122、医疗急救5240120(市人民医院)、120(市中医院),森林火警5222620,安全事故报警5172110、地质灾害报警5183396、市长热线5170110等各类应急电话和其他各种途径及时报告;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利用所掌握的应急知识积极展开自救互救,及时避险处险;参与并协助政府相关应急管理部门进行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突发事件所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努力恢复重建。

  【汨罗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