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初步划定372.47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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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汨罗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朱平波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审议《汨罗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并征求意见,初步确定汨罗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372.4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42%。市领导彭千红、朱苇、何中良、周育林、杨峰、仇正勇、刘四清、宋辉、何秀伟出席或列席会议,环保、规划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及部分乡镇负责人参加会议。

依据《方案》,汨罗生态保护红线主要集中在“一祠两山三江”以及生态功能重点区、敏感区和公益林7处地方。其中,岳阳楼—洞庭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屈子祠景区)21.74平方公里;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区48平方公里、神鼎山省级森林公园10.65平方公里;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9.23平方公里、汨罗江国家湿地公园27.25平方公里;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和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敏感区120.35平方公里;省级及以上公益林187.28平方公里,总计面积454.5平方公里,扣除部分区域重叠面积82.03平方公里,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实际面积为372.47平方公里。听取相关汇报,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朱平波指出,同意成立市级环境保护委员会,加快环保规划建设,加强乡镇环保站的职能,在明年三个文明考核中提高环保分值。他强调,要围绕水源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的绝对控制,所有水源保护地、成片成型林带林地、生态涵养地带都要划进红线;充分考虑干线公路的规划,沿线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结合城市长远规划,留足建设发展用地;环保部门要和其他部门慎重对接、反复推敲,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不能搞“一锤子买卖”。

市政府常务会议

据悉,“生态保护红线”是我国新近推出的一项国家生态保护战略,于2011年首次提出。国家环保法规定,对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要实行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区分为一类管控区和二类管控区。一类管控区除必要的科学研究、保护活动外,将禁止任何开发建设活动;二类管控区严禁有损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和不符合生态保护方向的建设项目,将制定并严格实施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汨罗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都属于二类管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