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重大项目推进集中攻坚月行动督查方案
来源:掌上汨罗   日期:2020-08-1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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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重大项目推进集中攻坚月”行动,发挥督查督导作用,确保攻坚任务落地落细,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8月 10日~ 9月10日

二、督查内容

1、重点督查全市确定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联系领导是否到位,各项目部是否对照攻坚任务倒排工期,按计划完成工作进度、投资进度、建设进度;对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是否及时研究并加以解决。

2、重点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在项目申报、落地建设过程中,是否认真履行罗城“店小二”、服务“零距离”工作职责;是否精简流程,提升各环节审批效率,开通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是否对政策性金融服务支持、用地指标、征地拆迁等工作与项目融合对接;相关部门是否协同推进项目建设,部门之间是否存在推诿扯皮,慢落实、不落实现象。

3、重点督查项目现场相关部门履行监督施工、质量监管等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三、督查组分工

督查总负责:李 旺 市委办副主任

黎向雄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一组组长:杨伟和

成 员:李晓龙、刘林波

二组组长:黎向雄(兼任)

成 员:陈 卓、徐海波、彭可夫(工信局)

三组组长:彭 勇

成 员:余小红、陈 叶

四组组长:彭 冰

成 员:伏正平、周 亮(行政审批服务局)、杨波(发改局)

四、督查要求

1、突出问题导向。对标集中攻坚月行动任务清单,将贯彻落实中的症结和难点作为督查的靶向点,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

2、强化督查问效。坚持“四不两直”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

3、严格督查纪律。督查组敢于较真碰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徇私情,不隐瞒事实,问题要查准,责任要压实,建议要科学。

4、及时汇总报告。按照“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要求,各督查组于每周五上午8点前汇总督查情况报市政府综合协调组,编印成简报,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示。

5、督查结果运用。督查结果纳入年底综合绩效考评,作为评定重点项目建设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