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象:
汨罗市大众北路、山水路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汨罗市汨新廉租住房)建设目前已进入扫尾阶段,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8月份交付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众北路公共租赁住房
(一)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地点:大众北路公租房小区物业办公室
(三)配租对象应带资料:
1、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出具经社区盖章证明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入住通知书;
3、最低收入家庭带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4、房屋一年租金(有效期内的最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1.0元/M2·月,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2.5元/M2·月);
5、房屋一年物业管理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时一并缴纳,费用标准0.6元/M2·月,如发改部门调
整收费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执行)。
二、山水路公共租赁住房
(一)新就业公职人员
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地点:山水路公租房小区门卫室
配租对象应带资料:
1、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出具经本人单位盖章证明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由单位统一办理的出具单位公函);
2、入住通知书;
3、房屋一年租金(租金标准2.5元/M2·月,年租金1500元整);
4、房屋一年物业管理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时一并缴纳,费用标准0.6元/M2·月,如发改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执行)。
(二)城镇低收入家庭
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办理交付使用手续地点:山水路公租房小区门卫室
配租对象应带资料:
1、本人带身份证原件(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前来办理的,出具经社区盖章证明的委托书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入住通知书;
3、最低收入家庭带有效期内的低保证;
4、房屋一年租金(有效期内的最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1.0元/M2·月,低收入家庭租金标准2.5元/M2·月));
5、房屋一年物业管理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时一并缴纳,费用标准0.6元/M2·月,如发改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5229861
汨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