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概述
事项名称 外国人准迁证核发
办理单位 公安局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检察院、法院、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0)第23号文件规定执行。
窗口电话
投诉电话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1986年12月3日国务院批准,1986年12月27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1994年7月13日国务院批准修订,1994年7月15日公安部、外交部发布
申请对象 市民
事项办理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决定-公示与告知
申请材料 一、外国人有效护照、签证;
二、外国人有效居留许可;
三、单位或居留地派出所证明;
四、拟迁入地单位或派出所证明。
备注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