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6-30

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档案托管须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原户籍是汨罗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档案如需转回原籍,可依据学校要求将档案转回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30-3382890。

一、学校统一将档案转回原籍,不需要开具《人事及档案关系接收函》(调档函)的:

只需告知学校邮递信息:

1、接收档案机构全称:湖南省汨罗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地址:湖南省汨罗市建设路市委大院后栋人社局档案室;

3、电话:0730-3382891。

二、学校或当地的人才交流开发中心需要开具《人事及档案关系接收函》(调档函)的:

1、本人或委托人先到湖南省汨罗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开具《人事及档案关系接收函》(调档函);

2、将调档函采取自带或使用快递方式寄送给本人;

3、本人凭“调档函”至档案所在地或学校,依据各地要求,将档案采取自带或邮寄的方式发送至“湖南省汨罗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地址:湖南省汨罗市建设路市委大院后栋人社局档案室;

电话:0730-3382891。

三、档案发出5-7天后,请致电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室,咨询是否到达。

档案到达后,本人或委托人至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填写“流动人员档案和人事关系管理合同书”,并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注意:

1、党员档案可以随人事档案一并寄回,党组织关系开往“汨罗市委组织部”。

2、户籍可以开往原籍,也可以开往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根据岳人社发[2015]2号文件,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免收档案托管费。

汨罗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