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诉求标题 社会保障
诉求编号 公众热线[2017]132407
诉求内容

李先生2次重复来电:【曾于2017-11-17 10:59:31来电:我是汨罗市桃林寺镇的居民,前年农村医疗保险缴费是100元/人,去年缴费是150元/人,今年又涨到了180元/人,每年都要涨30元,对农村的居民来说承担不起,未向相关部门反映过。现来电希望农村医疗保险不要再涨价了,或者降低价格。(已向市民解释,其表示不理解)】此次来电诉求:市民表示岳阳市医保缴纳180元返还180元,但是我们汨罗市缴纳180元却只返还25元,对此表示不满意,现来电希望部门核实后给予合理的解释。联系电话:17688773150

回复意见

您好!您的来电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作了解释,现对您提出的问题书面回复如下: 1、关于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由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文统一规定的。根据湘人社发〔2017〕54号规定,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全省统一为180元/人; 2、关于您反映岳阳市医保缴纳180元返还180元的问题,应该不存在,如果存在肯定是违反政策的,但不属于我们的管辖范围; 3、关于您提到的汨罗缴纳180元返还25元的问题,指的是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封顶线为户参保人数/25元,享受普通门诊的补偿前提是要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进行就诊治疗,没有进行诊疗是不能返钱的,如果存在这种现象,您可以向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举报,医保中心将严厉查处。 非常感谢您的来电!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汨罗市人社局

诉求人 李先生 事件地点
责任单位 人社局
诉求时间 2017-12-04 15:15:58.0 办结日期 2017-12-06 15:1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