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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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消费者维权
诉求编号 汨罗热线[2021]06266
诉求内容

我有一个8年一检的液化气钢瓶未到使用期,3月31日,我带着2016年的液化气钢瓶前往汨罗市桃林寺镇加气站,但工作人员拒不给我加气,要求我花费45元更换钢瓶,且服务态度非常差,未向其它部门反映过,希望部门督促加气站给未过期钢瓶加气。联系电话:1800730****

回复意见

    许先生:您好,您的来电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2021年4月12日上午,我局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您,得知您的液化气瓶生产日期为2016年的,至今未检,已违反《气瓶安全技术监督规程》的规定,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气瓶充装单位不得对您的气瓶进行充装。我局工作人员向您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后,您表示理解。2021年4月12日下午,我局工作人员到达桃林寺镇气站,要求气站工作人员耐心地对前来充气的消费者做好普法宣传,保持好的服务态度。感谢你的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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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 许先生 事件地点 汨罗市桃林寺镇
责任单位 市场监督管理局
诉求时间 2021-03-31 09:05:54.0 办结日期 2021-04-13 09:0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