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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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标题 社会保障
诉求编号 政务热线[2023]028020
诉求内容

黄先生来电求助:我家人在汨罗市屈子祠镇新义村购买的城乡居民医保,办理了糖尿病患者特殊门诊,其购药需每个月进行报销,其年纪大出行不便,曾向汨罗市医保局反映未果,希望部门回复告知是否能将每月报销改为三个月或半年一报。联系电话:1353417****。

回复意见

医疗保障局:黄先生:您好!您的来电已收悉,收到您的诉求后,我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了联系,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文件 湘人社〔2017〕93号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章第十九规定: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额度实行按年度核定,按月管理,不得跨年度累计使用。目前我市已开通17家定点特门药店,市直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及各乡镇卫生院均可享受特门待遇购药,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致电相关股室:异地备案:5234095;居民报销查询:5229386;职工报销查询:5206095;特药:5233360;信息业务:5233260;外伤:5176158;大病救助:5208266;局机关信息中心:5209058;特殊门诊、政策咨询:5209936。感谢您的来电!汨罗市医疗保障局[2023/1/31 9:10:18]


诉求人 黄先生 事件地点 汨罗市屈子祠镇
责任单位 医疗保障局
诉求时间 2023-01-19 11:14:23.0 办结日期 2023-01-31 11: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