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共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223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40万元(1、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6188万元;2、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331万元;3、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757万元;4、其他税收返还356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6208万元(1、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7123万元;2、老少边穷转移支付收入1634万元;3、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054万元;4、结算补助收入2747万元; 5、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429万元;6、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098万元;7、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7141万元;8、基本养老金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26679万元;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3212万元;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2199万元;11、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3076万元; 12、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5911万元;1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4314万元,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后,我局及时进行了分解下达。
汨罗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