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办公场所租赁费)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劳动维权办案专项)
第三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定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六)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定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才资源流动管理股(表彰奖励考核股)、人事计划股、职业能力建设股、劳动关系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信访法规股、社会保险股、党建室、工伤保险股、档案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股、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股、信息中心、工会。
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所属事业单位有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决算收、支总计为122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81万元,减少4.57%。主要是因为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14.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4.4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0.05万元,占72.12%;项目支出340.27万元,占27.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2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81万元,减少4.57%。主要是因为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81万元,减少4.57%。主要是因为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2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7.03万元,占2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19.46万元,占75.35%;住房保障(类)支出43.83万元,占3.5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9.0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2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年初预算,后追加了项目资金。(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39.09万元,支出决算为53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项目与决算支出项目不对应所导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项目与决算支出项目不对应所导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项目与决算支出项目不对应所导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59万元,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项目与决算支出项目不对应所导致。(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项目与决算支出项目不对应所导致。(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8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支出项目与决算支出项目不对应所导致。(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0.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9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1.7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8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完成预算的9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0.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2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85个、来宾1251人次,主要是人社业务相关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无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8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新招聘人员和2021年预算提高了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标准。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85万元,用于召开各类人社部门业务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全市人社工作会议、省市根治农民工欠薪电视电话会议、全省社保基金整改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等;开支培训费0.88万元,用于开展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培训,人数130人,内容为新录用事业单位人员入职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40.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组织对“办公场所租赁费”“劳动维权办案专项”等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了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及各项目标任务。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汨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0.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既有效保障机关运转,又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切实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圆满完成了全年任务,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2)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单位决算中反映“办公场所租赁费”“劳动维权办案专项”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公场所租赁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善服务对象的办事体验;二是改善人社员工的办公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基础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建立相关数据库,为绩效指标值的设置提供有益参考,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人社工作的满意度。
劳动维权办案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更加注重群众利益,处理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二是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准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基础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工作,建立相关数据库,为绩效指标值的设置提供有益参考,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人社工作的满意度。
(3)单位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办公场所租赁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劳动维权办案专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