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汨罗市民政局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A)
十二、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
十三、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C)
十四、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五、“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六、非税收入计划表
十七、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九、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预算)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二十三、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A)(政府预算)
二十四、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B)(政府预算)
二十五、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C)(政府预算)
二十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七、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八、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二十九、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三十、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十一、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组织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推动村局(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指导生活务着落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协调跨省、市、县的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7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制定老区扶贫发展规划,大力促进老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8.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
9. 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下设3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工会、计财股、社会事务股、慈善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婚登中心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汨罗市民政局本级
汨罗市社会福利院
汨罗市救助管理站
汨罗市殡葬管理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本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本单位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公开的附件14、16、26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也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总数2316.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6.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总数较去年减少181.34万元(2019年2498.12万元,2020年2316.78万元),主要是:1、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14.32万元(2019年965.44万元,2020年851.12万元),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8万元(2019年142.94万元,2020年120.1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04万元(2019年23.24万元,2020年22.2万元),4、项目支出减少43.18万元(2019年1366.5万元,2020年1323.32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316.7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6.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81.34 万元,主要是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965.44万元, 2020年851.12万元,较去年减少114.3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2019年142.94万元,2020年120.14万元,较去年减少2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19年23.24万元,2020年22.2万元,较去年减少1.04万元;专项商品服务支出2019年1366.5万元,2020年1323.32万元,较去年减少43.1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16.78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93.45万元,占42.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23.32万元,占57.12%。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993.4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23.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0万元;农村特困供养、城市居民生活保障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敬老院运转及照料、临时救助金585万元、民政系统其他专项180万元、孤儿生活费67.32万元;百岁老人10万元;慈善总会及抗战老兵补助2万元、殡葬管理及执法工作经费9万元;殡葬改革10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0年局本级、市救助管理站、市福利院、市殡葬管理所等4家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14万元,比2019年142.86万元,减少22.8万元,降低15.95%。主要原因是单位机构划转,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三公经费比2019年12.43万元增加6.57万元,增长52.8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公务接待经费提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9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减少公务用车一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会议费预算9.5万元,拟召开4次会议,人数360人,内容为全市民政干部及敬老院院长会议。无培训费预算。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0万元,其中工程类为0万元,货物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有2台专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1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3.46万元,项目支出1323.32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23.32万元,主要绩效目标如下:1、市民政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敬老院运转及照料、临时救助金585万元,根据实际人数和标准按时发放,解决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困难群众生活权益及时得到保障;同时也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转。2、孤儿生活费67.32万元,根据实际人数和标准按季度发放,保障散养孤儿生活需要和正常运转;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0万,为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给予照料,也让残疾人的生活费有了保障; 4、殡葬管理惠民殡葬补贴资金100万元,为殡葬改革提供保障,更好的推进惠民殡葬,在全社会树立丧事简办,文明祭祀的新风尚,促进殡葬管理、殡葬服务于殡葬改革协同进行;以上为各单位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民政专项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详见文尾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30张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第31、32、33、34、35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