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职责
1、依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实施救助管理。
2、对因偶遇被抢、失窃、务工不着、无亲友投靠而食宿等发生临时性困难的,可在查明情况、履行必要手续的前提下给予救助。
3、依据《关于做好海南省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做好定点医院收治流浪乞讨病人的身份甄别工作。
4、依据《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民发〔2006〕11 号)文件精神,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和安置。
5、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汨罗市救助管理站内设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未保室、业务室等工作服务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救助管理站为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汨罗市救助管理站。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40.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348.06万元相比,减少92.44万元,减少26.55%,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0.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04万元,占34.74%;项目支出287.46万元,占65.2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支出440.5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5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153.04万元,临时救助287.4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0.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348.06万元相比,减少92.44万元,减少26.55%,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决算数348.0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44万元,减少26.55%,主要是因为人员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0.5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0.5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153.04万元,临时救助287.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36%,其中: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117.9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04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7.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未纳入财政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36.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6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材料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2%,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进一步压缩接待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车辆已购置多年,很陈旧,2020年单位未使用该车。与上年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100%,减少原因是2020年单位未使用该车,未发生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50人次,主要是执行公务接待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救助管理站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开支无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