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推行殡葬改革。
(二)协助乡镇制止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三)负责对火葬场、公墓的管理与收费进行检查与监督。
(四)负责调查研究殡葬改革情况及时汇报工作,反映问题。
(五)落实市政府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主动与公安、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联系,交流情况,协调行动,做到齐抓共管。
(六)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解答群众疑难问题。
(七)负责尸体火化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八)按照汨政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基本丧葬费用免除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殡葬管理所内设股室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执法大队办公室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殡葬管理所2021年单位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汨罗市殡葬管理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7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85万元,减少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7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1.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9万元,占62%;项目支出102.49万元,占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1.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85万元,减少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
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85万元,减少9%,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98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98万元,占100%。其中行政运行169.49万元,占6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2.49万元,占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9%,其中: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140.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未纳入财政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32.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材料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基本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过长且很陈旧,单位使用较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过长且很陈旧,单位使用较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40人次。主要是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执行任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殡葬管理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内容无;培训费开支0万元,人数0人,内容无;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惠民殡葬补贴资金项目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各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全局共同努力,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我局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良好,严格按照部门绩效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