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汨罗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2-08-1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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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民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四)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会、计财股、社会事务股、慈善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婚登中心等工作服务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民政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842.4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2857.09万元相比,减少2014.65万元,减少15.67%,主要是因为机构划转,职能减弱,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合计1084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2.4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合计1084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万元,占6.85%;项目支出10099.44万元,占93.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42.4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12857.09万元相比,减少2014.65万元,减少15.67%,主要是因为机构划转,职能减弱,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42.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决算数12857.0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14.65万元,减少15.67%,主要是因为机构划转,职能减弱,项目支出减少,相应民政事业业务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42.44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42.44万元,占100%。其中:民政管理事务1451.1万元,占比13.38%;残疾人事业889.34万元,占比8.20%,最低生活保障8502万元,占比78.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89.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84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3.14%,其中:

  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数为682.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43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办公楼、会议室等很多地方进行维修改造。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11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仅包括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则包含本单位年初财政预算。

  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数为3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88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40.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导致差额偏大。

  4、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4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导致差额偏大。

  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据155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导致差额偏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4.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18.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材料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的67.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4万元,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完成预算的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40个、来宾90人次,主要是执行公务接待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民政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98.86万元增加19.26 万元,增长19.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增加;本年度办公楼、会议室等很多地方进行维修改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内容无;开支培训费0万元、人数0人,内容无;未安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9.7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057.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9.58%。2021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农基本养老服务”“特困供养人员运转及照料”“殡葬惠民改革”“民政系统其他专项”等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57.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各项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全局共同努力,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组织对我局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42.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良好,严格按照部门绩效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仰赖服务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运转及照料”“殡葬惠民改革”“民政系统其他专项”等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268万元,执行数为85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资金全部足额按季发放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受益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二是对于减轻贫困家庭经济压力有所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部分群众对政策不了解。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对象自查自纠和核查力度,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继续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

  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2万元,执行数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儿童福利项目补贴全部足额按月发放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二是显著保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卡通乡镇发放银行变动较大,部分对象账号更改不及时,导致发放时间拉长等情况;二是由于地域限制等客观因素导致对政策不了解,满意度略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受益人员满意度。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9.34万元,执行数为889.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资金全部足额按月发放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受益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二是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维护,显著减少了残疾人负担,维护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两项补贴实施动态管理,数据异动较大,部分乡镇更新不及时,上报迟缓,导致退出低保和死亡人员领取补贴现象和发放时间拉长及推迟发放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两补发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发放程序,做到信息动态掌握,各部门衔接有序,协调合作,发放程序简化明了;二是建立科学的残疾人两补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该项资金的发放及时率和成功率。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4万元,执行数为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供养和低保家庭中的老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为规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市财政安排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83.8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全市为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供养和低保家庭中的老人提供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资金使用率100%。二是2021年度,我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均已按政策、程序落实、发放到位,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确保了我市困难老人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受益人员满意度,二是养老服务工作推进速度不快,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覆盖不广,短板效应明显,主要是目前对养老服务资金投入还相对有限。

  特困供养人员运转及照料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1万元,执行数为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特困供养人员管理经费足额按时发放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受益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二是对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显著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人员数量变动起伏大导致是预决算不在同一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对象审批、资金发放程序,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二是切实做好后段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对象自查自纠和核查力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惠民殡葬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9万元,执行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1年共补助惠民殡葬资金99万元,一是城镇、农村低保户32人;城镇、农村居民510人;五保户57人;优扶9人;无名尸体2人,以上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共计610人,补贴96.8万元,二是武夷山村公墓惠民补助44人,2.2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殡葬改革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措并举,努力开创惠民殡葬工作新局面。殡葬改革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建立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倡导丧事俭办文明新风,通过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有效破解了大操大办、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等难题。二是以“互联网+殡葬”为手段,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以奖补机制为引擎,加快推进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殡改工作的满意度。

  民政系统其他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全年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用于志愿服务、社区治理、殡葬整治、民间组织管理等各类民政业务工作经费。二是弥补年初预算经费不足,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专项资金也都迫切要求加大投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各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奖惩力度;二是加强各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 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