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汨罗市民政局系统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4-08-2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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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民政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民政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工作。

  (四)拟订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地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全国地名工作规划;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会、计财股、社会事务股、慈善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婚登中心等工作服务机构。下设汨罗市社会福利院、汨罗市救助管理站、汨罗市殡葬管理所等三个二级机构。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民政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民政局单位本级以及汨罗市社会福利院、汨罗市救助管理站、汨罗市殡葬管理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647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5.29万元,增长18.7%,主要是因为上级和本级对民生资金的投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73.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473.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7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98万元,占7.26%;项目支出15277.27万元,占92.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47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95.29万元,增长18.7%%,主要是因为上级和本级对民生资金的投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17.89万元,增长19.62%,主要是因为上级和本级对民生资金的投入,相应民政事业业务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6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5832.48万元,占99.2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0.9万元,占0.3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1.86万元,占0.4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32.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9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8.3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24.27万元,支出决算为78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对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335万元,支出决算为815.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存在差异,在预算项目中包括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而在决算项目支出中的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被分摊到具体的项目款级科目中。

  4、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65.59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财政预算代编,但是未进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95.8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

  年初预算数为1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

  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导致差额偏大。

  8、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

  年初预算数为286.8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导致差额偏大。

  9、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56.9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财政预算代编,但是未进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10、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8.8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财政预算代编,但是未进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11、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

  年初预算数为3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导致差额偏大。

  1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2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财政预算代编,但是未进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13、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18.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财政预算代编,但是未进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14、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8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财政预算代编,但是未进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1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223.3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财政预算代编,但是未进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16、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1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经费财政预算代编,但是未进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17、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5.9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1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项目支出中的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而预算项目支出中仅包含本级财政年初预算资金,导致差额偏大。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31.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19.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71.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5.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55.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

  公用经费240.1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0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预算的53.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20.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32万元,减少41.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合理波动范围内,与上年相比增加0.18万元,增长3.0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合理波动范围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23.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16万元,占76.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41人次,主要是执行公务接待及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汨罗市民政局单位系统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6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维护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8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1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14.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支出(类)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未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6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未入本部门的年初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89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民政工作量增多,相应支出增多。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万元,用于召开全市民政干部及敬老院院长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全市民政干部及敬老院院长业务培训;开支培训费2.46万元,用于开展民政干部业务培训,人数70人,内容为执法证考试费用,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培训费,机关电脑培训费;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无。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2.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葬改革巡察;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汨罗市民政局”“汨罗市社会福利院”“汨罗市救助管理站”“汨罗市殡葬管理所”等4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5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4.8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资金管理规范,严格按预算执行,也按质量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民政专项资金项目决策正确,严格按资金用途使用,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圆满的完成了民政的各项工作任务,年终绩效考核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4762.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51%。2023年度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514.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2022年度我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运转及照料资金”“民政系统其他专项”“殡葬改革惠民补贴”“殡葬执法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62.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4.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良好,严格按照部门绩效管理要求开展各项工作。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孤儿基本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特困供养人员运转及照料资金”“民政系统其他专项”和“殡葬改革惠民补贴”“殡葬执法工作经费”等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0万元,执行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资金全部足额按季发放到位,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受益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二是对于减轻贫困家庭经济压力有所改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群众对政策不了解;二是存在救助资金不够,无法满足困难群众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对象自查自纠和核查力度,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继续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二是进一步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建设,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满意度。

  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2万元,执行数为1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儿童福利项目补贴全部足额按月发放到位,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二是显著保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一卡通乡镇发放银行变动较大,部分对象账号更改不及时,导致发放时间拉长等情况;二是由于地域限制等客观因素导致对政策不了解,满意度略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受益人员满意度,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工作的满意度。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70万元,执行数为3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资金全部足额按月发放到位,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受益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二是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维护,显著减少了残疾人负担,维护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两项补贴实施动态管理,数据异动较大,部分乡镇更新不及时,上报迟缓,导致退出低保和死亡人员领取补贴现象和发放时间拉长及推迟发放情况;二是部分群众对政策不了解。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两补发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发放程序,做到信息动态掌握,各部门衔接有序,协调合作,发放程序简化明了;二是建立科学的残疾人两补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该项资金的发放及时率和成功率,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两残补助工作的满意度。

  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万元,执行数为76.1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供养和低保家庭中的老人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为规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市财政安排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资金78万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为全市为65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供养和低保家庭中的老人提供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资金使用率100%;二是2023年度,我市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均已按政策、程序落实、发放到位,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确保了我市困难老人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群众对相关政策不了解;二是养老服务工作推进速度不快,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覆盖不广,短板效应明显,主要是目前对养老服务资金投入还相对有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领导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二是制定好工作计划和方案,保证资金的按时拨付,使项目进行过程不受影响,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养老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特困供养人员运转及照料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0万元,执行数为5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特困供养人员管理经费足额按时发放到位,截止2023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受益群众对服务工作的满意度较高;二是对改善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显著保障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维护了社会的长期稳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人员数量变动起伏大导致是预决算不在同一点;二是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有待提升,绩效评价管理队伍建设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对象审批、资金发放程序,精准识别救助对象;二是切实做好后段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对象自查自纠和核查力度,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特困供养人员运转及照料工作的满意度。

  民政系统其他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全年民政事业发展经费,用于志愿服务、社区治理、殡葬整治、民间组织管理等各类民政业务工作经费;二是弥补年初预算经费不足,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二是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专项资金也都迫切要求加大投入。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各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奖惩力度;二是加强各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民政系统其他专项工作的满意度。

  殡葬改革惠民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4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31.49万元,完成预算的87.6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汨罗市“惠民殡葬补贴”资金共发放131.49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补贴129.04万元,武夷山村公墓惠民补贴2.4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殡葬改革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二是殡葬改革惠民补贴项目资金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多措并举,努力开创惠民殡葬工作新局面。殡葬改革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建立健全农村红白理事会,倡导丧事俭办文明新风,通过积极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有效破解了大操大办、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等难题;二是以“互联网+殡葬”为手段,全面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以奖补机制为引擎,加快推进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殡改工作的满意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

  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存在救助资金不够,无法满足困难群众需求。

  孤儿基本生活费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一卡通乡镇发放银行变动较大,部分对象账号更改不及时,导致发放时间拉长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度汨罗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二、2023年度汨罗市民政局部门绩效自评公开(汇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