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单位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18-10-23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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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7年度单位决算公开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来汨罗的重要客人接待工作。

2、做好来汨客人的住宿、就餐、会务等工作。

3、做好来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保卫、交通、食品安全等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4、作为汨罗历史、文化、名胜古迹和民本汨罗的执政和发展理念与汨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对外宣传讲解工作。

5、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外出考察学习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市委办领导下的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的事业单位。其宗旨是: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负责来汨参观,考察和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的接待工作。业务范围包括负责接待市委、市政府属于接待范围的来访客人,配合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单位现有事业编制2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接待处本级。

第二部分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共计八张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决算总收入47.29万元,比2016年增加4.12 万元;本年决算总支出47.29万元,比2015年增加7.94万元。

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收入47.2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 47.29 万元。

3、年度支出决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支出4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9.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5 万元)。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2.62万元,其中因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0.87万元,招待批次19次,人次217人。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2.4万元,比207年预算数减少2.38 万元。减少原因主要为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汨罗市委市政府接待处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5、其他重要事项。

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9万元,比2016年增加4.12万元,主要原因是: 增加工资福利支出  。

②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单位政府采购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处在2017年预算编制时就制定了目标细化、指标完善的绩效指标,年末时我们针对绩效目标组织开展了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本部门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并及时提交了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接待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