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汨罗市纪委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3-08-11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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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汨罗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汨罗市纪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模式。市纪委、市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按照党章规定,市纪委作为党内纪律检查机关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市监委负责对本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委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汨罗市纪委(市监委)内设机构包括:1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设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1个下属事业单位设在市纪委。

  1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依次为:办公室(加挂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副科级事业单位为汨罗市纪委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汨罗市纪委信息中心及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纪委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5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32万元,减少5.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节省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2358.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58.7万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960.46万元,占总支出的83.1%;项目支出398.24万元,占总支出的1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5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32万元,减少5.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节省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8.32万元,减少5.5%,主要是因为办厉行节约、节省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5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2077.82万元,占8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36.26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54.22万元,占2.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90.4万元,占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03.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8.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干职工工资晋级晋档。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6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5.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将年初列在本项内的21万元资金调整在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中拨款。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

  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系财政局将年初预算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的21万元调整在此类款项中拨款。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系为保障派驻派出机构工作开展,年中追加了该专项业务费财政拨款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2.7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系2021年度绩效考核政府奖励金及年中追加的罚没收入拨款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总工会的工会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7.8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将该项资金调整在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中拨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29万元,支出决算为2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2.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将该项部分资金调整在其他类款项支出中拨款。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4.22万元,支出决算为5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6.76万元,支出决算为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随着干职工工资基数的上调而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0.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0.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00.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5%,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9.2万元,支出决算为41.48万元,完成预算52.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3.2万元,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完成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减少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大,为满足办案需求,更新一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万元,完成预算的22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租车费增加,与上年相比增加1.82万元,增长1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大,为满足办案需求,公务租车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7 万元,占1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决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51万元,占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0个、来宾360人次,主要是上级领导、其他市县局领导交流工作来访、办案业务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2.88万元,更新公务用车一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6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保险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51万元,增长12.48%。主要原因是单位新购一台公车,办案业务量增大,费用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4.97万元,用于召开纪委全会、视频会议,人数650人,内容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年度总结嘉奖等;开支培训费1.84万元,用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学习办案业务知识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0次,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因工程类采购为0,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比例,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安全预算额度,单位整体支出使用达到了预期。

  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98.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2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组织对“大要案专项业务费”、“巡察办经费”、“纪委专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立项规范,使用合规,严格按预算安排和审批手续付款,资金到位率、执行率100%。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大要案专项业务费”、“巡察办经费”、“纪委专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要案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186.22万元,完成预算的886.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全市共立案20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共有4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或主动交代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4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350人次,占比63.8%;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124人次,占比22.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0人次,占比7.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5人次,占比6.3%。在办案上重点聚焦“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共有51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处理处分,同比增加4名。通过开展“三十佳”评选活动,线索处置和案件办理质量有了明显提升。2022年,汨罗市纪委监委未发生一例安全事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办案工作需要;二是办案成本还有待压缩,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办案费用管理制度,提高执行效率。

  “巡察办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69.46万元,完成预算的182.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开展了十一届市委第一至第三轮常规巡察,推动立行立改问题25个,移交问题线索30件,已处理处分7人。开展村(社区)巡察,移交问题线索8件,推动立行立改问题79个。完成全市违规举债虚假化债和优化营商环境共2轮专项巡察,发现问题35个,移交问题线索5件。建立市级领导高位推动、巡察机构统筹协调、被巡单位主动落实、纪检和组织部门跟踪监督、职能部门系统治理的“全链式”整改机制,不断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巡察发现的298个问题,189个得到了整改,整改率达6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巡察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巡察工作的满意度。

  “纪委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142.56万元,完成预算的52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廉政警示教育中心运行良好,高质量完成了对办案人员的住宿、餐饮、办公和生活保障;二是保证乡镇纪检工作经费,为15个乡镇纪检组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三是大力推进了“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全面公开各类民生资金的拨付、发放和使用情况;四是多形式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推动了清廉汨罗建设走深走实。大力宣传平安创建,人人参与;抓实廉洁文化“十进”活动,开展“清廉汨罗”知识竞赛、清廉作品征集、微廉课征集等活动,开展清廉汨罗建设系列报道,让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深入人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相关工作的满意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2022年部门绩效自评经财政局审核后,将按要求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大要案专项业务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巡察办经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纪委专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单位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尚不够健全;履职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上还有进步空间;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大要案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一是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办案工作需要;二是办案成本还有待压缩,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巡察办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巡察工作需要。

  “纪委专项”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2022年度汨罗市纪委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22年度汨罗市纪委部门绩效自评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