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汨罗市纪委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4-08-28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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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汨罗市纪委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纪委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模式。市纪委、市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共同设立内设机构。按照党章规定,市纪委作为党内纪律检查机关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市监委负责对本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委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纪委(市监委)内设机构包括:1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1个副科级事业单位、1个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设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1个下属事业单位设在市纪委。

  13个副科级内设机构依次为:办公室(加挂宣传部、调研法规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副科级事业单位为汨罗市纪委廉政警示教育中心。正股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为汨罗市纪委信息中心及市委巡察办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纪委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纪委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29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4.5万元,增长24.4%,主要是因为办案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9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33.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9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0.67万元,占69.6%;项目支出892.53万元,占30.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3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4.5万元,增长24.4%,主要是因为办案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3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4.5万元,增长24.4%,主要是因为办案业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3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26.3万元,占8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21万元,占6.8%;卫生健康(类)支出73.61万元,占2.5%;住房保障(类)支出135.08万元,占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46.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1.72万元,支出决算为163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2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干职工工资晋级晋档及追加绩效奖金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0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78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多个专项工作经费不足,年中追加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38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9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年初专案经费不足,办案业务量增大,年中追加办案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干职工工资晋级晋档等原因,工资基数普遍上调。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60.72万元,支出决算为6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年初预算为64.51万元,支出决算为7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干职工工资晋级晋档等原因,工资基数普遍上调。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为9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4.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度干职工工资晋级晋档等原因,工资基数普遍上调,且年终重新核算干职工全年工资收入并进行了公积金补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0.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1.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5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20.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9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4.51万元,减少90.7%,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2万元,完成预算的3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大,现有公车无法满足办案出行需求,需另行租用车辆。与上年相比增加7.49万元,增长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大,为满足办案需求,公务租车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6万元,占2.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12万元,占97.9%。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50人次,主要是上级领导、其他市县局领导交流工作来访、办案业务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1.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租用费、保险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3.99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量增大,所需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14.94万元,用于召开纪委全会、视频会议,人数2000人,内容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季度或年终总结等;开支培训费0.66万元,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和业务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增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学习办案业务知识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0次,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7.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5.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3.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7%。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单位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3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严格控制各项支出安全预算额度,单位整体支出使用达到了预期。

  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73.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3年度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组织对“大要案专项业务费”、“市委巡察经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专项”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3.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立项规范,使用合规,严格按预算安排和审批手续付款,资金到位率、执行率100%。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大要案专项业务费”、“市委巡察经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专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大要案专项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384.99万元,完成预算的34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立案551起,处理处分531人,其中留置9人,严肃查处了市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梁骏、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智炯等严重违纪违法案。用心用情办理信访举报,信访举报到期办结率达100%。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职能,成员单位向市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55件,协调公安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5人,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4次,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不断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办案工作需要;二是办案成本还有待压缩,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办案费用管理制度,提高执行效率。

  “纪委廉政警示教育中心”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87.83万元,完成预算的187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廉政教育点及第二办公区安全稳定运行,全年参与办公办案场所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密技术维护等工作,为全市纪律检查工作提供了安全保障;确保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相关工作的满意度。

  “互联网+监督”及纪检信息网络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78.12万元,完成预算的195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维护纪检监察内网和外网的正常运行、加强安全管控;搭建监务通系统,实现了业务信息安全流转传输。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相关工作的满意度。

  “市委巡察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万元,执行数为164.98万元,完成预算的434.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市委巡察办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开展了十一届市委第四至第六轮常规巡察,督促立行立改问题 70个。建立巡视巡察“抄告、督导、整改”三合一工作机制,对22家单位开展了整改评估及“回头看”,对整改不力的19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推动巡察整改走深走实。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和岳阳市委提级巡察,省委巡视组交办67件信访问题已办结58件,立案23人;交办9件问题线索,立案11人,留置1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巡察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相关工作的满意度。

  “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57.67万元,完成预算的57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乡镇(街道)纪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扎实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督促整改问题1219个,收回或退缴违纪资金2100余万元,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实现了县乡纪检监察力量的全面整合、监督执纪整体战斗力的全面提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结合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草案;二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相关工作的满意度。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2023年部门绩效自评经财政局审核后,将按要求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大要案专项业务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纪委廉政警示教育中心专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互联网+监督”及纪检信息网络维护,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市委巡察经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专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6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以上5个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制度尚不够健全;履职时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上还有进步空间;资金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大要案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一是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办案工作需要;二是办案成本还有待压缩,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市委巡察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巡察工作需要。

  “纪委廉政警示教育中心专项”、“互联网+监督”及纪检信息网络维护、“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专项”三个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均为:可用财力偏小、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工作需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汨罗市纪委决算公开表.xls

  二、2023年汨罗市纪委绩效自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