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
2、年度收入预算情况
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称解释
(公开表格附后)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岳阳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与报批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负责组织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及管理工作。
3、参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城市抗震防灾规划、人防工程建设(利用)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工作。
4、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选址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负责城市、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以及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负责城市、镇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以及乡、村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负责乡、村规划区内除农村村民不占用农用地和使用原有宅基地建设村民住宅之外的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管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本市行政区划内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各类违法建设行为。
9、负责城市测绘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核以及城市测绘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
10、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各乡、镇、场及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
11、参与全市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本市规划设计、城市设计和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招标审查、评审、报批;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的拟定,参与本市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12、承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直属市人民政府,下设规划执法大队和城乡勘测规划设计室两个二级机构,内设办公室、建设用地规划管理股、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股、法规管理股、村镇规划管理股、综合管理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财计股、信息中心8个股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局有两个二级机构,分别为规划执法大队和城乡勘测规划设计室,统一纳入规划局预算。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用于城市重点管控区奖励金的专项经费。
1、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1029.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8.46万元;降低20.2%;本年预算总支出1029.4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258.46万元,降低20.2%。预算收入和支出数均有减少是因为控建拆违执法经费拨款经费今年未纳入我单位经费拨款预算内。
2、年度收入预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收入1029.4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99.4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258.46,降低26.98%,原因是控建拆违执法经费拨款经费今年未纳入我单位经费拨款预算内;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30万元,与上年一样,没有增减变化。
3、年度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7年度支出102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4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11.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72万元),项目支出54万元(城市重点管控区奖励金54万元)。
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我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为1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6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29万减少10.4万元,降低35.96%,比2017年决算数减少0.14万元,降低了0.75%,是因为我们严格按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控制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今年预算数为0元是因为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公车全已上交。
5、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3.7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1.52万元,减少16%,主要是因为控建拆违执法拨款经费今年没有纳入我单位经费拨款预算内。
⑵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25万元,其中审批系统电子数据库2套80万元、彩色复印打图机1台2万元、大打图仪1台5万元、GPSI测绘仪4台38万元。
⑶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没有一台公务用车,因为我单位公车已根据公车改革制度被政府统一收回;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⑷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18年我局整体支出1029.4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54万元是城市重点管控区奖励专项,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用于规范全市范围的建设行为,监管城市规划区重点监管区域4个乡镇,36个村(社区)控建拆违考核绩效。数量指标为拆除存量违建,质量指标为违法建设发现率和违法建设查外率为100%,实现新增违建为0,存量违法建设负增长。
四、名称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