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文旅广电局部门2021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预算部门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十、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十三、非税收入计划表
十四、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六、部门人员情况表
十七、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政府预算)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预算)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二、上年结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
二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五、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六、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二十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十八、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汨罗市文旅广电局2021年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岳阳市有关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统筹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2、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3、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旅游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旅游、文物、图书事业经费;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电设施建设。
4、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5、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全民读书活动、农家书屋工程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组织扶助老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7、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8、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港澳台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行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出版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数字出版业内容监管(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指导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10、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版权纠纷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负责全市著作权案件的调查和情况收集;负责调查处理全市著作权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案工作;负责鉴定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负责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打击侵权盗版集中行动;负责全市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11、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
12、拟订全市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建设。
13、拟订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活动。
14、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对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和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协调。
16、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发展旅游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品牌打造;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开展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17、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旅游;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重要旅游商品开发;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18、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协助省、岳阳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旅游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本市国内旅行社、门市部和经营范围变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旅游文娱等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19、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境)外在我市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20、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21、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龙舟节各项活动,促进龙舟文化发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22、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文化艺术股、公共文化服务股、广电管理股、市场管理股、产业发展股、龙舟文化开发股。
下属10家事企业单位:汨罗市文化馆、汨罗市图书馆、汨罗江畔端午习俗传承研究中心、汨罗市文物管理所、电影公司、汨罗市屈原纪念馆、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屈原文化研究中心、文艺创作室、汨罗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其中屈原文化研究中心、文艺创作室、汨罗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与局机关共同预算。
二、预算部门构成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部门本级
2.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汨罗市屈原纪念馆
4.汨罗市文物管理所
5.汨罗市文化馆
6.汨罗市图书馆
7.汨罗江畔端午习俗传承研究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本部门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1、21、25、26表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其他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用于文化执法、文物保护、送戏下乡、图书购置、公益电影放映配套资金、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非遗保护、文旅融合、龙舟节、文化站免费开放等专项经费。
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1年度收入1673.2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0.95万元,减少4.07%,主要原因是本级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
我部门2021年度收入1673.2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645.08万元(经费拨款1605.0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万元),其他收入0.15万元,上年结转28万元。比2020年度预算减少70.95万元。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级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
我部门2021年度支出167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2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337.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2万元),项目支出128万元(含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专项15万元、文化执法经费5万元、文物保护7万元、送戏下乡1万元、公益电影放映配套资金20万元、文化站免费开放2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3万元、龙舟节25万元、文旅融合资金50万元),比2020年度预算减少70.95万元。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部门本级财政项目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673.23万元,全部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20.46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25%;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1%;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18.29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13%;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年初预算为142.15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8%;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172.04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1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83.71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11%;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0.61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11%;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年初预算为261.54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16%;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1%;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8.44万元,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的比例为4%。
(一)基本支出:2021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5.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1342.41万元,公用经费202.8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其中:工作经费128万元,其中:用于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专项15万元、文化执法经费5万元、文物保护7万元、送戏下乡1万元、公益电影放映配套资金20万元、文化站免费开放2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3万元、龙舟节25万元、文旅融合资金50万元。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82万元,比上年增加22.11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部门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系统内机构体制改革、大型文化活动增加。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会议费预算15万元,拟召开10次会议,人数2000人,内容包括汨罗市公共文化体系创建,汨罗市文化旅游活动开展、汨罗市文旅融合、汨罗市龙舟节活动等;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1000人,内容包括全国文化文物和旅游统计调查,内控、预算、决算、政府财务报告、资产年报等填报培训。拟开展端午节庆、晚会、龙舟赛事活动情况,预算3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6.97万元,其中工程类73万元,货物类239.77万元,服务类154.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汨罗市文旅广电局整体支出绩效目167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5.23万元,项目支出12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7张表《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支出128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文旅融合发展50万元)。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8张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文旅广电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