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系统部门预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3-12-26 15:52
浏览量:1 | | | |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岳阳市有关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和创作导向;统筹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业发展,拟订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2、指导全市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具有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的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

  3、推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旅游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旅游、文物、图书事业经费;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广电设施建设。

  4、拟订全市文化文物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全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5、指导、管理全市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全民读书活动、农家书屋工程和基层文化建设;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组织推进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组织扶助老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

  7、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指导对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

  8、指导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管理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对港澳台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

  9、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行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全市出版内容的监管;负责全市印刷复制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数字出版业内容监管(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指导新闻出版、著作权行业社团的工作。

  10、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负责新闻出版业、印刷复制业行业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报刊社及国内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市记者站和分支机构的监管;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版权纠纷和提供相关法律咨询;负责全市著作权案件的调查和情况收集;负责调查处理全市著作权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案工作;负责鉴定非法出版物和违禁出版物;负责组织全市文化市场打击侵权盗版集中行动;负责全市计算机软件正版化工作。

  11、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产业交流与合作。

  12、拟订全市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科技信息建设。

  13、拟订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活动。

  14、管理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拟订全市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15、对市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和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和协调。

  16、拟订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发展旅游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市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促进和引导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拟订全市国内旅游市场开发计划;组织全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品牌打造;培育、完善和开拓国内旅游市场,开展重大旅游节庆活动。

  17、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区的规划编制和开发建设,引导休闲度假旅游;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指导重要旅游商品开发;协调和指导全市假日旅游工作。

  18、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协同有关部门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各类旅游区(点)、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等级和标准,协助省、岳阳市旅游局组织实施旅游饭店、旅行社星级标准和旅游饭店的评定与复核工作;审批本市国内旅行社、门市部和经营范围变更;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运输、景区秩序、旅游文娱等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19、组织实施国内旅游、出国旅游、赴港澳台旅游及边境旅游的政策规定;依法监管国(境)外在我市设立的旅游办事机构;指导全市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

  20、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人才规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社团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

  21、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龙舟节各项活动,促进龙舟文化发展,弘扬民族传统文化。

  22、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财务股(科技教育股)、传媒机构和播出管理股、文化艺术股、公共文化服务股、广电管理股 、市场管理股、产业发展股(龙舟文化开发股)、遗产保护股,下属7家事业单位:汨罗市文化馆、汨罗市图书馆、汨罗江畔端午习俗研究中心、汨罗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汨罗市屈原纪念馆、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汨罗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度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汨罗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本级、汨罗市文化馆、汨罗市图书馆、汨罗江畔端午习俗研究中心、汨罗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汨罗市屈原纪念馆、汨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汨罗市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本部门(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2024年度本部门收支总预算1942.2万元,比2023预算减少49.4万元,减少2.48%,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一)收入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预算19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42.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57.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9.4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异动。

  (二)支出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支出预算194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88.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6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减少49.4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异动,项目支出较去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42.2万元,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4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2.52%。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

  年初预算为13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77%。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9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7%。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年初预算为266.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3.71%。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77%。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年初预算为13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69%。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0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0.38%。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57%。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28%。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230.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85%。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

  年初预算为8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4.36%。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7.67%。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83%。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06%。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3.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21%。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5.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86%。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75%。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4年度本部门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53.82万元,公用经费331.68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6.7万元,其中: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项目15万元,文旅融合发展项目50万元,电影公司机构改革项目84.7万元,文物保护项目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部门(单位)有下属事业单位,故本系统机关运行经费小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89.16万元,比上年减少1.23万元,降低1.36%。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8.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5.8万元,降低39.46%,主要原因是:财务监督体系更加完善,公务接待更加规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9万元,拟召开30次会议,人数3000人,内容为文化系统季度讲评、党员大会、乡镇文化站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填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会议、文旅融合推介会、旅游工作推进会等;培训费预算0.78万元,拟开展5次培训,人数300人,内容为事业人员单位培训、乡镇文化站站长培训、业务拓培训等。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46.91万元,其中工程类146万元,货物类225.97万元,服务类1174.9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6.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46.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4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4.6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5.95%。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9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5.5万元,项目支出156.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156.7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 包括文旅融合发展项目50万元、包括电影公司机构改革项目84.7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

2024年度文化系统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