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
汨罗市卫健系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卫健系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卫健系统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和省、岳阳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岳阳市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与相关知识普及。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港澳台的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2、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健康宣传、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信息发布工作。
13、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汨罗市卫生健康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汨办发〔2019〕25号),我局内设17个内设机构,并按有关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卫健系统现有在职人员2978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846人,在职临时人员1132人。有离退休人员711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卫健系统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卫健系统本级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精神病医院、市二人民医院、市罗城医院、市血防办、汨罗镇卫生院、川山卫生院、黄柏卫生院、弼时卫生院、高坊卫生院、白塘卫生院、古培卫生院、红花卫生院、磊石卫生院、玉池卫生院、天井卫生院、古仑卫生院、沙溪卫生院、大荆卫生院、黄市卫生院、三江卫生院、屈子祠卫生院、范家园卫生院、新市卫生院、李家卫生院、长乐卫生院、白水卫生院、桃林卫生院、归义社区,共计34个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包括:《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部门单位收入支出明细表》共计九张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系统2019年度收入76010.3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7.78 万元、事业收入56952.61 万元。上年结余810.81万元。2019年支出768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50.56万元,项目支出10770.64万元。2019年年底结余0万元。2018年收入65906.24万元,支出65532.3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0104.15万元,支出增加11288.87万元,收入增幅15.33%,支出增幅17.23%,主要是业务收入和项目投入增加,以及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调增,相应的业务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干部职工的工资津补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卫健系统总收入76010.3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057.78万元,占比25.07%,事业收入56952.61万元,占比74.9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卫健系统总支出768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50.56 万元,占比85.98%,项目支出10770.64 万元,占比14.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总计19057.78 万元,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总计19868.5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增加5691.39万元,增幅42.58%。主要是各级财政拨款收入增加。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比2018年增加7017.85万元,增幅54.61%。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68.5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86%,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17.85万元,增长54.61%,主要是因为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68.5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89 万元,占0.52%;公共安全支出3.00 万元,占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0 万元,占0.47%;卫生健康支出17084.18万元,占85.98%;农林水支出214.00 万元,占1.08%;住房保障支出2370.52 万元,占11.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990.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8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人大事务, 行政运行7.75万元。
年初预算为7.70万元,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万元。
年初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4.14万元。
年初预算为93.87万元,支出决算为9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武装警察部队,武装警察部队3万元。
年初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33万元。
年初预算为33.89万元,支出决算为34.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44.67万元。
年初预算为43.86万元,支出决算为44.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红十字事业,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5万元。
年初预算为14.9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439.69万元。
年初预算为3435.89万元,支出决算为343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75.84万元。
年初预算为73.98万元,支出决算为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精神病医院60.77万元。
年初预算为59.78万元,支出决算为6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支出518.63万元。
年初预算为5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51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74万元。
年初预算为73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3、卫生健康支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81.8万元。
年初预算为880.23万元,支出决算为88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4、卫生健康支出, 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092.06万元。
年初预算为109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5、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408.01万元。
年初预算为406.23万元,支出决算为40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6、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810.15万元。
年初预算为3806.45万元,支出决算为381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7、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832.46万元。
年初预算为183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017.47万元。
年初预算为2015.82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19、卫生健康支出,中医药,中医(民族医)药专项43万元。
年初预算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0、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 计划生育机构79.22万元。
年初预算为78.45万元,支出决算为7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计划生育服务1462.76万元。
年初预算为1460.58万元,支出决算为146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2、卫生健康支出,计划生育事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780.20万元。
年初预算为778.35万元,支出决算为78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3、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380.46万元。
年初预算为378.23万元,支出决算为38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4、卫生健康支出,医疗救助,其他医疗救助支出5.91万元。
年初预算为5.80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5、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
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6、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19.75万元。
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7、农林水支出,扶贫, 其他扶贫支出214万元。
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823万元。
年初预算为1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2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547.52万元。
年初预算为545万元,支出决算为54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投入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3.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774.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40万元,支出决算为55.59 万元,完成预算的98.5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和支出决算数都为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53 万元,支出决算为47.72 万元,完成预算的98.3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4.70万元,增长10.9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87 万元,支出决算为7.87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87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
原因是机构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72万元,占85.84%,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7万元,占14.1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72万元,全年共接待677批次5,312人次,主要是医疗卫生检查、信访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作为附件附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4.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6.42万元,增长239.4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20.49万元、印刷费增加59.08万元、维修费增加61.67万元、水费增加38.44万元、电费增加51.29万元、差旅费增加11.56万元、工会经费增加102.49万元等方面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35万元,用于召开医政、药政、计划生育、妇幼健康、疾病控制、中医药管理、基层卫生、扶贫等会议;开支培训费18.97万元,用于开展医政、药政、计划生育、妇幼健康、疾病控制、中医药管理、基层卫生、扶贫等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5.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17.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8.1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2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汨罗市卫健局部门整体综合评价
一、部门概况:
(一)、本部门基本情况:
汨罗市卫生健康系统共有34个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和33家二级机构。卫健系统现有在职人员2978人,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846人,在职临时人员1132人。有离退休人员711人。
(二)、本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按照“三定”方案,卫健系统的基本职能为: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和省、岳阳市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国家、省、岳阳市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与相关知识普及。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港澳台的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1、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全市保健工作。
12、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健康宣传、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信息发布工作。
13、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本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我系统2019年度收入76010.3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57.78 万元、事业收入56952.61 万元。上年结余810.81万元。2019年支出7682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846.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2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05.88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1.76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637.09万元、资本性支出200.36万元。2019年年底结余0万元。“三公”经费55.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7万元、公务接待费47.72万元。
(二)专项支出情况:
本次绩效评估共有7个专项。7个专项共收到各级财政拨入经费6012.87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拨入4671.61万元、本级财政配套经费1340.66万元、上年结余0.6万元。各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为: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9年全市服务人口63.13万人,按照人均60元的补助标准,共计收到各级财政拨付经费378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2272.68万元、省级财政1060.58万元、本级配套454.54万元。根据《汨罗市卫健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所有资金全部及时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通过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共计奖励177.3万元,罚款6.18万元。
2、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项目:
2019年共计享受政策对象6140人,发放资金589.456万元,全部由市新农保和市社保站打卡发放。
3、纯农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
2019年,我市共有2549名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到了这项惠民政策,共计发放补贴45.882万元。
4、计划生育税改转移支付项目:
2019年6月和12月拨付一次。共计拨付到各镇政府资金118万元。
5、农村计生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2019年共计收到计划生育惠农资金1330.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574.24万元、省级财政273.9万元、本级配套482.036万元、上年结余0.114万元。共计拨付计划生育惠农资金1330.29万元。其中:计生奖扶对象6311人,发放资金719.454万元;计生特扶(伤残)对象233人,发放资金162.168万元;计生特扶(死亡)对象399人,发放资金435.708万元;手术并发症对象40人,发放资金12.96万元。
6、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2019年筛查目标人群4300人,各级财政拨付的60.2万元全部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妇幼保健院。
7、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项目:
2019年,共有409名乡村医生享受了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共计发放资金81.237万元,由新农保打卡发放。
三、本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项目基本概况: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明确政府责任,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提高主要传染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健康问题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汨罗市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方案》,同时细化的《公卫考核细则》加入更加细分的量化考核,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内容。
(2)、各卫生院均按省卫健委规定同村医签订了《政府购买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议书》。
(3)、按上级要求认真组织了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卫组人员开展了汨罗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培训、湖南省基层卫生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公卫3.0及面访工作培训。
(4)、督促各专业指导按要求对乡村两级进行了业务培训。
(5)、认真组织了专业指导机构人员对各单位进行了公卫督查。
(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项目:
1、政策依据: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14〕27号)。
(2)、湖南省卫健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的通知(湘人口发〔2014〕12号)。
2、享受政策对象:
我市范围内,持有退休证、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城镇居民。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80元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三)、纯农独生子女保健费项目:
按照国家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对我市农村未满十四周岁独生子女家庭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按照180元/年的标准,通过代发银行“一卡通”发放到户。该项目由周毅坚同志负责实施。
(四)、计划生育税改转移支付项目:
1、项目政策依据:
(1)、《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社〔2016〕16号)文件节选:调整经费使用方向,支持改革完善生育服务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调整支出方向,重点支持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测、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加强基层计划生育人员培训、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等工作。同时,支持做好常住人口(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信息统计等工作。
(2)、《湖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03年6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3年6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公布)第七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入人口纳入本地经费投入的总人口基数计算。
(3)、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国务院农民工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流管发﹝2014﹞82号)在流动人口中全面落实11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优先落实好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6类基本公共服务,到2020年,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率达到95%,流动人口传染病报告率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流动人口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服务覆盖率达到95%,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免费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100%,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具备健康素养的人所占的比例。同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及时将流动人口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属地管理,定期随访,进行危险性评估,提供服药依从性及康复指导;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应包括流动人口。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为如质如量地完成上级各项工作,经党组研究,本项目由家庭发展股牵头实施。根据各镇人民政府卫计办工作完成情况,结合服务人口数量对各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进行资金分配。
(五)农村计生家庭奖扶特扶项目:
1、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补贴项目:
(1)、政策要求。根据《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实行)》(国人口发【2004】36号)和《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9号)等相关文件,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进行补贴。
(2)、补贴对象。计划生育奖励补贴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合法夫妻:(一)本人或配偶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年满60周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补贴对象是指我市城镇或农村居民户口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合法夫妻:(一)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女方年满49周岁。(三)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四)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疾达到三级以上。
(3)、补贴标准。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条件的对象每人每年发放1140元(我市在国家发放标准每人每年960元的基础上增发180元)。符合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条件的伤残对象每人每年发放6960元,子女死亡对象每人每年发放10920元。
(4)、补贴依据。凡符合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在每年的2—3月份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送交村级、乡级、县级逐级上报审核确认。
(5)、补贴方式。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采取直接补贴方式,通过代发银行“一卡通”发放到户。
(6)、数据管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报采取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初审—市级审核等逐级上报程序,分级负责审核把关,并张榜公示,按要求签名及盖章。
(7)、补贴期限。从对象享受奖励扶助补贴之日起直到对象本人亡故。(在每年3月31日以前对象死亡的,不能享受当年的奖励扶助金并在3月底退出奖励扶助范围,而在3月31日以后死亡的,可享受当年的奖励扶助金,在下一年度3月底退出奖励扶助范围)。
2、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补助项目:
(1)、政策要求。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并发症患者扶助制度试行方案》的通知(湘人口发〔2010〕4号)、《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发〔2011〕62号)的通知、《汨罗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补贴“一卡通” 发放工作的通知》(汨财发〔2016〕25号)等相关文件。
(2)、补贴对象。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专鉴定为一级乙等和二级、三级各等次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
(3)、补贴标准。一级乙等:每人每年3600元; 二级各等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 每人每年3240元; 三级各等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 每人每年1200元。所需扶助资金由省级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安排。
(4)、补贴依据。根据《计划生育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条件,将计划生育并发症症状明显的对象逐人登记,提出拟申报等级。经汨罗市卫计局组织技术鉴定、岳阳市组织技术鉴定结果上报省卫健委批复后拟定扶助对象,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委托其所属村(居)委会在人口集聚场所张榜公布十天,接受群众监督,乡镇场核实上报。
(5)、补贴方式。助资金采取直接补贴方式,通过代发银行“一卡通”发放到户。
(6)、数据管理。 鉴定申请事先由乡镇计生部门同意后填写申请表,上报卫计局审批后提交上级专家鉴定组受理,并发症的鉴定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得当、程序合法。上报数据,将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本辖区内发生的并发症汇总,于当年11月30日前报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7)、补贴期限。建立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疗效追踪观察制度,一、二级并发症患者每五年复鉴一次,三级并发症患者每三年复鉴一次,四级并发症患者由乡镇计生专干进行经常性观察。凡经复鉴确定治愈和医疗终结者,终止扶助。过去已经按合法程序鉴定并由患者认可的鉴定结论,原则上不予否定。
(六)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为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汨罗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汨罗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怀孕15-20+6周的孕妇提供免费中期产前筛查服务。服务工作由汨罗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民医院、中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长乐中心卫生院五个医疗保健机构承担,实验检测工作由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岳阳市产前诊断中心)承担。产前筛查经费结算标准为140元/人,用于岳阳市妇幼保健院提供的免费检测服务,由省财政和县财政共同分担,省级40%,县级60%;县级配套经费20万元。免费产前筛查实行免费服务,便民、知情选择的原则。
2、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我院设立产前筛查科,由产前筛查科对每年的产前筛查任务负责,科室负责人向志清;我院建立并发放告知产前筛查项目制度;财务科建立产前筛查项目专账,对该项目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单独核算,每个月都会对产前筛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发出报表并实施监督。2019年我院产前筛查项目支出主要分为:1、付岳阳市妇幼保健院产前筛查款;2、项目宣传,广告费;3、项目进行时对乡镇的监督督查和下乡用车费;4、拨付各乡镇卫生院产筛经费。
(2)、工作制度:每年更新并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落实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使用湖南省产前筛查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信息直报行政审核、业务审核、逐级上报、定期报送、信息质控、档案管理制度。各筛查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人员职责,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筛查及随访服务。
(3)、保障措施:A:组织管理:2017年项目实施以来,汨罗市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技术指导小组,成立免费产前筛查项目管理办公室,确定汨罗市卫生和健康局和汨罗市妇幼保健院各1人进行专项管理。明确项目资金统一由汨罗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管理,按照服务机构服务人数进行分配。B:专题培训:2019年进行1次专题培训,五个服务机构组织多次培训讲座。
(4)、宣传及督导:利用微信、电台、折页、宣传栏、宣传牌、健康讲座的方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
(5)、督导:汨罗市每年召开专题动员会,每季度进行督查,每半年对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实时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
一、政策要求: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2号)、《关于提高原中小学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老年乡村医生和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湘财教〔2016〕23号)等相关文件,为切实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的生活困难问题,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进行补助。
二、补贴对象:曾在我市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年以上、2014年9月30日前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截止2014年9月30日已年满60周岁、持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有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乡村医生为补助对象。
三、补贴标准:符合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在我市乡村医生岗位上连续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元,连续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连续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四、补贴依据:申请生活困难补助的老年乡村医生,持有效的乡村医生证明文件,或持其他能证明其曾经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证明材料,按村级、乡级、县级逐级上报审核确认。
五、补贴方式: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采取直接补贴方式,通过代发银行“一卡通”发放到户。
六、数据管理: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的申报采取逐级申报统计上报,分级负责审核把关,按照“村级——乡级——市级”的一定程序进行申报、采集、统计、核实、呈报、审核和公示,按要求签名及盖章。
七、补贴期限:老年乡村医生在2014年9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且已经离开乡村医生岗位,其生活困难补助从2014年10月1日起计发。2014年10月1日前已超过60周岁的,其以前超过的年限不予补发;以后年满60周岁的,从到龄且离开乡村医生岗位次月起发放。
四、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全力推进了城区医疗卫生项目建设。人民医院完成了用地审批手续,医院初步设计已基本完成;中医院住院大楼于6月21日奠基开工,目前正在进行基坑土方开挖工作,预计年前可以完成地下室施工;妇幼保健院于3月8日举行了迁建项目开工仪式,目前正在进行负一层墙柱钢筋捆扎和支模架安装,预计年底完成综合楼主体工程建设。
(二)、规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从人均55元提高到60元。项目和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2019年全市已累积建立规范化电子居民档案698316份,其中新建档案4680份,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超过国家规定居民电子建档率75%的目标任务;计划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0例;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65%、40%、35%;在管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3007人,其中规范管理1230人,管理率达4‰以上;结核病患者管理407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发现卫生监督协管事件或线索160次;中医药服务项目工作按要求开展。2019年全市共更新宣传栏680期,发放健康教育书、宣传单、画等56550份,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讲座咨询活动共400多次,参加听讲和接受咨询人数达28200人次,14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基本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指标任务。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今年全市共签约18万余人,确保全人群签约30%,重点人群签约60%,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率100%。坚持签约数量服从质量,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满意一人”,对弄虚作假坚持零容忍。
(三)、全面加强医政医管工作。深化医改,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建设。今年我市市直医疗机构实行了按病种付费,二级医院积极开展了医联体建设,市人民医院与长乐中心卫生院、弼时卫生院、白水中心卫生院、弼时镇中心卫生院、白塘镇卫生院、常青护理院,市中医院与桃林中心卫生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与三江镇卫生院签订医共体协议书,全面开展医共体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贯彻落实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市继续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根据工作要求,我市落实了巡查、点评、约谈、处罚、通报等制度,重点开展医疗机构巡查工作。为持续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我市胸痛、卒中、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已创建成功,创伤中心正在筹备阶段。今年胸痛中心共成功抢救胸痛病人300余例、卒中中心共成功溶栓40余例、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共成功抢救危重孕产妇11例、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共成功抢救危重新生儿35例。同时今年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医疗业务收入和住院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10%以上,特别是内科慢性病人收治率明显增多,极大地缓解了市直医疗机构的收治压力。加强医疗质量监管,进一步保障医疗安全。今年4月份和9月份,市卫健局组织相关专家对22乡镇卫生院、6家市直医疗机构和5家民营医院进行了医政工作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医疗风险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和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和精麻药品管理,加强对汨罗市护理、院感、放射诊断、超声诊断、医学检验、中医药管理、临床用药、内科、外科、儿科10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管理。举办“5·12”国际护士节和汨罗市第二届"8.19″中国医师节系列庆祝活动。共评选出“优秀护士”12名,“优秀护理管理工作者”9名,“优质护理示范科室”5个,“优秀医师”23名、“优秀医疗团队”8个。
(四)、稳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按照《基本药物制度使用实施的管理办法》和《村级卫生室基本药物代购制度》,督促全市22家卫生院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352家村卫生室都在网上平台采购药品,做到了网上做订单、点配送并基本能够做好平台入库工作,乡村两级都能做到有台账登记和价格公示。乡镇卫生院基药采购品规数能够达到75%以上,非基药品规数控制在25%以内,基药采购金额达到70%以上,非基药采购金额控制在30%以内,村级卫生室使用基本药物进一步得到规范。市直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不断完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较去年同期上升9个百分点。截至12月15日,全市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药品总金额144666086元,配送入库金额达95108769元。
(五)、扎实推进妇幼健康工作。全力保障母婴安全。重视高危妊娠风险评估及高危筛查、管理工作,加强重点高危管理。2019年高危筛查及高危孕妇检出率明显增加,筛查率达90%,高危孕妇检出率40%,对2例合并精神病的孕妇及1例产后抑郁的产妇进行重点监管。积极开展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免费产前筛查4413人,“两癌”检查20111人,新生儿48种遗传代谢病串联质谱筛查6535人,均已超额完成任务数。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年度任务为8000人,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现已全部完成年度任务数。早孕随访率100%、妊娠结局随访率100%、知晓率100%,电话调查满意度高。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及信息工作。2019年7月对全市助产单位、乡镇卫生院妇幼、儿保专干进行了专题培训。机构产妇3848人。HIV、梅毒、乙肝检测3847人,检测率99.9%。1例HIV阳性孕妇流产,梅毒阳性产妇14人,乙肝阳性产妇151人,分娩新生儿152人。新生儿均及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按照工作要求定期对艾滋病及梅毒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进行访视和指导,及时进行了资金补助。
(六)、爱国卫生工作成效明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集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举办了全市省卫复审工作培训班,指导各单位搞好近年资料整理归档、爱卫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禁烟控烟等工作;并联合多部门开展了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及饮用水卫生、环境保护、建筑工地、病媒生物防制等专项整治活动
(七)、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力度。一是开展大宣传,注重宣传教育和下访制度引导;二是建立并完善了管理制度,完善了孕情跟踪管理,建立了部门信息联网管理体系;三是强化大整治,广泛收集信息,加强区域协作,与周边县市建立拿了查处“两非”协作关系,多次到湖北、江西等省市协调联动。截止目前,已成功破获“两非”典型案例4起,非法引产案14起,在查案件2起,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
(八)、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以转型促落实,抓人口监测管理。我市积极落实国家全面两孩政策,按照省、岳阳市的要求,配合完成人口的精准监测与预警,为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与制定提供准确的依据。2019年,我市人口出生率为11.14(‰);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5.73%;出生性别比为109.11;妊娠上报及时率为99.7%、出生上报及时率为99.3%、避孕上报及时率为100%;村直报应用率达到99.95%;全市农村奖励扶助对象6331人、特别扶助对象632人享受了国家奖励与服务。以服务为主导,抓镇村两级管理。对镇卫计办、村级计划生育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各类数据上报及时、准确、真实,按照省、岳阳市的要求,做好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全面启动网上生育证办理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15个乡镇一孩、二孩生育证办理都已实现网上办证;实行药具发放网上免费申领,确保最大限度的服务于计划生育对象;对怀孕、出生、避孕的对象实施村专干手机直接上报,对所有对象实时监测与管理。以硬件为主体,促优生环境建设。我市通过以奖代投的方式完善母婴设施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的医院、汽车站、旅游景点已建立母婴室5个,更好的服务于母婴对象,争取在2020年按照省市级要求全面完成我市范围内的母婴室配套建设。
(九)、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免疫规划工作。截至目前,完成疫苗接种158765针剂次,接种率97.8%,对34例麻疹疑似病例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风疹确诊5例,其他均排除,报告AEFI 36例,报告AFP 3例,15岁以下儿童无新发乙肝、流脑、乙脑病例报告,无白喉及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开展麻疹类疫苗查漏补种及特殊儿童预防接种,补种2124剂次;联合教体局开展了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加强了疫苗接种信息管理和冷链系统建设。传染病防控及卫生应急工作。全市34家卫生单位均实行了网络直报,基本及时、准确;有效处置疑似聚集性疫情17起,采集禽流感外环境样68份,无阳性标本,报告手足口病385例,无死亡与重症病例;完成内环境腹泻病人检测181人次,外环境水样20份,甲鱼样20份,其它水产品样20份,未检出霍乱弧菌。地方病、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碘盐防治,采集300份食盐样、300份尿样检测,通过岳阳市复核; 4月初举办了1期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培训,开展了贫困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核查,55例患者确诊并纳入系统管理,对423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肇事肇祸专项摸排;完成了我市肿瘤登记随访项目;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公卫迎省检工作,举办了1期全市慢病专干、公卫组长的专项培训,顺利通过公卫省检。结核病防治工作。对新发现的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188例)进行了追踪筛查;重点开展学校结核病防控,对二中、三中、特殊学校发生的10例散发结核病疫情进行了科学处置,筛查密切接触者302人,阳性4例,强阳性5例,及时给予治疗建议。10月8日将疾控中心结防门诊正式转移至定点医院康复医院。艾滋病防治工作。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440人次,4例HIV阳性;对暗娼、吸毒者、外来务工人员、性病就诊者约12864名进行干预,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安全套12万只,部分人员采血检测,均为阴性。对217名在押人员开展HIV、丙肝、梅毒监测;对我市6所高中、2所职高开展了青年学生艾滋病知识宣教。10月8日我市艾滋病治疗正式转至康复医院。卫生监测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完成从业人员体检10895余人次,采集255份水质样品检测,合格率96%;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采集食品样75份进行检测,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完成18例食源性疾病监测病例上报和审核。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卫生管理条例》,狠抓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开展了高中学生体质健康检查,体查8915人,联合人民医院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调查,899名儿童青少年接受了近视调查。中小学生健康体检68585人。健康教育工作。对城区4处大型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新6期24版内容,向广大市民宣传健康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开展了8次卫生日宣传活动。结合“三城同创”复核契机,对市直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开展了督查指导,专管(抓)进行了系统培训,提升了我市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健康教育工作水平。
(十)、严格行政审批制度。对我局所执行的依申请类159项(其中行政许可41项、行政裁定1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给付13项、其他行政权力39项、公共卫生服务38项)和无需申请类262项(其中处罚211项、行政检查40项、行政强制10项、行政征收1项)事项、流程、依据、标准、时限等进行固化、优化、量化,将所有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和办理环节在原有基础上压缩40%以上。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线上线下并行审批,完成209名执业(助理)医师、57名护士的注册审核工作,完成91名执业(助理)医师、33名护士的变更注册审核工作,完成59名护士延续注册工作,完成3名执业(助理)医师备案工作,完成4名执业(助理)医师注销注册工作。今年我局共开展了549家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今年新办各级医疗机构12家。
(十一)、深入实施健康扶贫。紧紧围绕“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扎实推进健康扶贫工作,把健康扶贫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环节来抓,宣传好健康扶贫政策,着实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重要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困难群众就医制度,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截止目前,经核准患病的贫困人口7422人,其中大病集中救治975人,慢病签约服务6124人,重病兜底323人,对全市7894户贫困户实施了家庭医生签约,高血压、糖尿病、结合病、重性精神病等四种慢性签约服务率达100%。
(十二)、血防工作顺利推进。宣教工作不断创新。编排了全国首创的血防宣传花鼓戏《生命》,通过多种宣传方式,深入各疫区乡镇进行宣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救治力度不断加大。全年救治晚期血吸虫病人123人,慢性血吸虫病人4704人,减免贫困患者救治费用64万元。螺情监测稳步实施。我市马厅村双义片区双河坝矮围拆除后,血防中心于2019年1月10日起开始监测,至今已累计完成查螺2380万平方米,2431框,没有发现螺情。达标验收顺利通过。9月份,白水等镇顺利通过岳阳市乡级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达标验收。10月份,顺利通过省(县、市)级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标准达标验收。
(十三)、强化综合监督执法能力。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家,取缔一家。今年共取缔了黑牙科7家,非法医疗美容2家,黑诊所7家,立案查处4起,罚款39000元。对医疗机构中出现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出诊疗登记范围执业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立案4起,结案4起,罚款13000元。全年立案查处医疗废物违规案件1起,结案1起,罚款3000元。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对全市13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其中2家已并网关闭)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水质净化处理器产品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二次供水监督,对城区26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资料收集。全年进行水质抽检2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2份,办理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4个,立案查处生活饮用水违规案件4起,结案4起,罚款6000元。对36家学校、托幼机构饮用水进行了水质抽检,对抽检不合格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开展了对城区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经营单位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清洗消毒制度;二是开展了游泳场馆卫生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題督促及时整改,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并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三是开展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重点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在“两节”、“两会”、高考、端午节以及市重要活动前再次对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査。全年共检查指导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512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854份,发放卫生许可证32个,卫生管理制度公示栏32个,立案查处3起,结案3起,罚款10000元。
(十四)、继续推进党组织建设。把住根本方向,深化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照镜子正衣冠,9月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以“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为主题,全面检视践行党章党规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升政治定力,先后12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教育党员干部站在政治角度看待问题、分析问题,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打牢基础工作,深化思想建设。采取讨论交流的方式,学习8名“共和国勋章”和28名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感人事迹;强化理论武装,结合主题教育,逐字逐句抓好《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等纲领性书目的精研细读,力争掌握精髓要义、努力做到学深悟透。同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APP等网络载体,督促党员干部跟进学好习近平总书记最近重要讲话,切实让学习讲话形成自觉、成为习惯;充分发挥地区红色资源优势,先后在湖南省党史陈列馆、雷锋纪念馆、平江起义纪念馆、任弼时纪念馆等教育基地组织现场教学,跟进开展重温入党誓词、主题演讲等活动,激发党员干部传承优秀品质、弘扬光荣传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盯住关键因素,深化组织建设。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工作部署,重新组建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服务中心党总支(下设六个党支部);依法依规依程序对白水卫生院党支部、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党支部、第二人民医院党支部、长乐中心卫生院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严格按要求抓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坚持党务公开;从严做好党费收缴,严抓党员教育管理;今年“七一”期间,王永林等52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盯住治本之策,深化纪律建设。坚持把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有效手段,着力强化守纪如铁的自觉性。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条款,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党性观念、强化廉洁意识,坚决做到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不闯雷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要求,查找党员意识、担当作为、服务群众、遵守纪律、作用发挥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重访入党介绍人、学习成长地“两重温、两重访”活动,对照初心找差距,回顾反思强党性。聚焦担当作为,夯实基层基层。局党组以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为抓手,进一步夯实系统内基层党组织,以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抓手,规范制定党组主体责任清单,构建以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副职具体抓,机关党委综合协调抓的“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全面加强业务指导和党建调研。机关党委先后四次召集系统内各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干事,对一季度党建重点任务部署、发展新党员、党组织设置及换届选举、年度党建调研等党建业务知识开展培训;制订党建年度考评细则和季度调研方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由党组书记、局长何发阳亲自带队对基层党建开展调研;主动邀请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领导来局机关支部、疾控中心党支部调研,虚心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阅;在精神病医院支部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现场观摩推进会,以先进经验引领各支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全面落实好其他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工作。争取到了中央财政拨付疾控中心和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项目经费400万元;加大资金监管,按照省委第八巡视组的要求,共收缴2016至2018年度违规发放各项补贴和奖金25.2万元,全部上交市财政。弘扬红十字会精神,积极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普及献血知识,推动无偿献血及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作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5·8”红十字日,世界卫生日,国际护士节,世界献血日等纪念日,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年度任务数2700人,实际完成数3009人,已超额完成任务数;积极向省红会争取项目,带领社区项目负责人前往省红会进行学习、培训,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其项目工程进行跟踪、督查、指导,确保如期、如质完成工程项目。抓实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检查,突出重点管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大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注重中医药人才培养,全年共派出40余名中医师、24名中医护理骨干外出培训学习,选派5名中医类执业医师分别参加了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举办的社港江氏正骨术、任氏防治脑中风综合疗法、新邵孙氏正骨术、南詹正骨技术专长绝技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中医药服务水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因财政投入有限,许多项工作推进困难。城区医院整体迁建工作进展慢,部门之间协调工作有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医技人员水平有限,设备陈旧,全面落实有难度。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存在的问题:
1、财政预算经费安排不到位,职工待遇难保障。一是在编职工绩效工资缺口大。在编职工绩效工资2018年支出1095.23万元,2019年支出1159.19万元。财政每年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预算在编职工绩效工资,2018年缺口988.23万元,2019年缺口1045.79万元。二是乡镇工作补贴没有安排预算。经市人社局测算批复,我市乡镇卫生院每年应支出职工乡镇工作补贴182万元。同一个乡镇工作,乡镇政府干部、乡村教师等都享受了乡镇工作补贴,卫生院职工没有此项待遇,职工意见大。三是没有安排失业保险金21.51万元。四是临聘人员多,负担重。为了切实履行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两大职能,按照湘办发[2015]38号文件规定,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配编881人(需按照服务人口的1.4‰配编),我市缺编314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聘人员绝大部分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均人员经费5.82万元,临聘人员经费支出高达2584万元,这是一个沉重的包袱。2019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职工绩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失业保险金和临聘人员经费缺口达 3833.3万元。各单位的经营收入不足以弥补这个巨大缺口,因此造成大面积亏损,运转困难。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运转没有经费保障,自身发展受制约。2018年纯医疗收入1984.7万元,专用材料费和商品服务支出2897.43万元。2019年纯医疗收入2498.95万元,专用材料费和商品服务支出2769.99万元。每年的医疗收入保基层正常运转都非常困难。并且,基建项目没有安排配套经费,房屋日常修缮、医疗器械设备购置等全靠单位自筹,造成基层机构正常的设备添置和房屋维修改造都难以实施。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建议财政加大卫生健康资金支持力度。局机关每年经费缺口达500万元,机关正常运转困难。市直医疗单位因整体迁建,资金缺口大,单位负债重。
(二)、对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议:
1、提高绩效工资预算标准,乡镇工作补贴经费、失业保险金等经费财政提供保障。
2、按缺编人数补助临聘人员经费。
3、安排运转经费。
2019年度汨罗市卫生健康局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