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林业系统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1-08-06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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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林业系统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林业系统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林业系统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审核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栽培、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陆生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进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林业局隶属于汨罗市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下设行政股室和事业单位28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室、规划财务股、造林种苗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行政审批股)、湖南省汨罗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副科)、林业科技推广站、新市中心林业工作站、白水中心林业工作站、桃林中心林业工作站、长乐中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信息中心、种苗站、林业基金管理站、八景木材检查站、林业科学研究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权交易中心、森林公安局(副科)、玉池林场(副科,加挂湖南汨罗神鼎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桃林林场(副科)、白水苗圃(副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林业局本级、玉池林场、桃林林场、森林公安分局。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858.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8.01万元,增加32%,主要是绿化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56.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15.2万元,占95.3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83.85万元,占1.1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57.16万元,占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51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27万元,占38.17%;项目支出4030.16万元,占61.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517.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8.01万元,增长25.25%,主要是绿化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98.01万元,增长46.72%,主要是因为绿化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万元,占1.1%;公共安全支出(类)12万元,占0.2%;节能环保支出(类)555.05万元,占9.1%;城乡社区支出(类)5万元,占0.08%;农林水支出(类)5269.53万元,占87.1%;交通运输支出(类)40万元,占0.7%;住房保障支出(类)101.43万元,占1.7%;其他社会保障支出(类)1.99万元,占0.0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1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8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项)。

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1036.33万元,支出决算为526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8%,主要是因为绿化项目资金增加。

5、住房保险障支出(类)住房改革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1.4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55.05万元,支出决算为55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3.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7.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43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9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完成预算的30.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2万元,减少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车辆出行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9万元,减少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81万元,占5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28万元,占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0个、来宾2052人次,主要是林业造林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12.2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加油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6.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0万元,增长7.38%。主要原因是:专用材料费的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2.04万元,用于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森林督查、造林绿化,人数210人,内容为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森林督查、造林绿化。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0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8.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防火运兵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林业系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20年度林业系统绩效评价自评报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