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汨罗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2-08-12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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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林业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市级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管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市政府审核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协助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组织、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栽培、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陆生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出口和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野生植物进出口的审核工作。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7、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8、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指导山区综合开发;负责油茶等经济树种的开发利用工作。

  9、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0、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林业专项转支付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林业局隶属于汨罗市人民政府,为正科级行政机关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下设行政股室和事业单位28个,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股、党建室、规划财务股、造林种苗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行政审批股)、湖南省汨罗江湿地公园管理局(副科)、林业科技推广站、新市中心林业工作站、白水中心林业工作站、桃林中心林业工作站、长乐中心林业工作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信息中心、种苗站、林业基金管理站、八景木材检查站、林业科学研究所、木材运输巡查大队、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权交易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汨罗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林业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93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1.85万元,减少12.67%,主要是因为中央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60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0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939.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1.52万元,占31%;项目支出4118.01万元,占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3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61.85万元,减少12.67%,主要是因为中央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3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61.85万元,减少12.67%,主要是因为中央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3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608.39万元,占10.3%;教育支出(类)10万元,占0.18%;卫生健康支出(类)17万元,占0.29%;节能环保支出(类)60.67万元,占1.03%;农林水支出(类)5130.98万元,占86.39%;住房保障支出(类)112.49万元,占1.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93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3.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8.39万元,支出决算为50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森林管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垦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4.0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66.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909.4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50.8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5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1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4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超预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项目的增加。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2.49万元,支出决算为11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6.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2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54.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的54.4%,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38个、来宾2825人次,主要是森林防火、森林图斑调查、森林生态效益、有害生物防治、造林、森林提质增效项目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7.87万元,增长43.1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晋级、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等。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58万元,用于召开森林防火、林长制、森林图斑调查等会议,人数190,内容为森林防火宣传、林长制工作调度、森林图斑调查等;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开展培训,人数0人;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5.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7.5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7.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森林防火巡视、湿地巡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080.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6.23%。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核实工作经费”“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经费”“汨罗市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补偿奖励资金”“G240绿化补植建设工程资金”“汨罗江北岸(红花桥至罗江口)绿化建设工程资金”等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资金使用合理。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组织对汨罗市林业局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运行有序,资金使用合理。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核实工作经费”“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经费”“汨罗市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补偿奖励资金”“G240绿化补植建设工程资金”“汨罗江北岸(红花桥至罗江口)绿化建设工程资金”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核实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建立营造林资料、土地整理资料;二是违法违规改变林地资料、灾害调查资料、林权管理单位等因子变化资料数据库。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森林督查图斑调查核实工作工作的满意度。

  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动风景名胜区的整合优化工作;二是确保风景名胜区内后续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玉池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满意度。

  汨罗市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补偿奖励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89.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禁令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开展;二是对人工繁育主体退出养殖动物补偿33户发放奖励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工作的满意度。

  G240绿化补植建设工程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387.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G240沿线进行绿化美化提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G240绿化美化工作的满意度。

  汨罗江北岸(红花桥至罗江口)绿化建设工程资金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3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升汨罗江北岸绿化美化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汨罗江北岸(红花桥至罗江口)绿化工作的满意度。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汨罗市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型补偿奖励资金,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G240绿化补植建设工程资金,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汨罗江北岸(红花桥至罗江口)绿化建设工程资金,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林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