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汨罗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1-08-06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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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汨罗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汨罗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公安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市敌情、社情,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的对策。

3、组织侦破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和刑事、经济犯罪案件,组织、指导、监督相关重大侦查行动,协调处置相关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4、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药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治安工作;依法管理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华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5、指导和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

7、依法管理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卫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

8、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管理与考察;管理市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

9、组织实施对来本市或途径本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及重大经贸、文化、竞赛活动的保卫工作;守卫重要的场地和设施。

10、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和行动技术、指挥系统筹建设。

12、负责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负责申报市公安局及直属单位、派出机构的公安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的经费计划,并监督其管理、使用情况。

13、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的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构和管理干部。

1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严重违纪案件。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2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政工室、工会、警务保障室、党廉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禁赌办、保安监管大队、执法办案中心、城市执法大队、工业园分局、情报信息大队、食药环大队、反恐大队、基建办、行政审批股。

2.派出机构:根据行政区划和社会治安情况设立18个派出所,分别为城关、城北、归义、汨罗、白水、古培、川山坪、神鼎山、新市、弼时、长乐、三江、大荆、罗江、桃林、屈子祠、白塘、水上。

(二)决算单位构成。公安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汨罗市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汨罗市公安局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87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8.52万元,增长7.92%,主要是疫情防控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87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8.7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87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2.11万元,占65.38%;项目支出3766.67万元,占34.6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7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8.52万元,增长7.92%,主要是疫情防控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7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8.52万元,增长7.92%,主要是因为疫情防控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7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878.78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85.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87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3%,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226.53万元,支出决算为711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59万元,支出决算为376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扫黑除恶及辅警项目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1142.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0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为390.43万元,完成预算的94.7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完成预算的78.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八项规定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减少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改为食堂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95.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3万元,占2.4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81万元,占97.58%。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0个、来宾800人次,主要是办案过程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5万元,公安局本级更新5辆执法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万元,主要是扫黑除恶办案巡查支出,截止2020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8辆,新增5台,报废5台。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2.5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9.63万元,降低26.3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9万元,用于召开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会议,人数1500人,内容为部署防抗防疫工作,扫黑除恶专题会议;开支培训费22万元,用于开展辅警培训,人数780人,内容为辅警专业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3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汨罗市公安局在2020年预算编制时就制定了目标细化、指标完善的绩效目标,2021年对本部门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绩效目标完成率达到95%以上,自评结果显示,2020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绩效自评报告作为附件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广告宣传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等。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21年度汨罗市公安局绩效评价自评报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