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2-08-12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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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本市城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镇燃气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三)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行使本市城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等水利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六)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七)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牛皮癣”的治理和清除及“门前六包”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七个中队,包括:内务中队,法制督查中队,直属中队,归义中队,罗城中队,高泉中队,公园管理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我大队在职人数151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523.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3.69万元,减少11.79%,主要是因为2021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518.3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8.3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523.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78万元,占90.48%;项目支出145万元,占9.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23.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3.69万元,减少11.79%,主要是因为2021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3.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3.69万元,减少11.79%,主要是因为2021年相比上年人员减少,各项开支厉行节约。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23.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46万元,占9.41%;城乡社区(类)支出1280.95万元,占84.07%;住房保障支出99.37万元,占6.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6.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2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城乡管理社区事务支出(款)城管执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1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增加,执法范围扩大,涉及领域更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8.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8.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使用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培训费0.38万元,用于开展新媒体通讯员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岳阳日报新媒体通讯员培训工作;开支会议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1辆执法执勤车,9台执法执勤电瓶车,10台执勤摩托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综合整治管理费用”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进行城市综合整治管理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契机,按照局党组“网格化”管理模式要求,结合“三城同创”复检测评工作,突出做好城区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城市市容市貌逐步整洁,各项管理标准逐步形成,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整治任务。 2021年度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管理费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要求,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显著,市民满意率较高。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综合整治管理费用”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整治管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1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城区各项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二是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为市民提供优美、整洁、规范、有序的游园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城市综合整治管理经费预算不足,难以保障正常费用支出;二是城市综合整治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管理难度大、管理矛盾突出、管理效果容易反弹。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综合整治管理的人员和经费投入;二是积极探索城市发展与美化的方向,形成更加完善的城市管理体系,为广大市民建设一个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综合整治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综合整治管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城市燃气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行为;负责夜宵市场整治;负责行使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等行政处罚权;负责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区内涝应急处置及全市各项应急处突任务;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处罚工作等。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管理费用经2021年初申报,经批复,预算为80万元,到位资金8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管理费用总计支出145万元,此项目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专项整治、牛皮癣清理、警察大队费用等支出。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专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擅自调项、扩项、缩项、不拆借、挪用、挤占,对每笔专项资金的支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落实专项资金审核程序。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专项资金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专款专用,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和财务制度,同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进行监督,定时查看财务报表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综合评价情况

  我单位严格规范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方面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专项经费使用上,在保证各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2、评价结论

  2021年度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管理费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要求,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显著,市民满意率较高。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型分析

  项目实施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明显,成本(预算)较为不足,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有部分必要支出超支部分靠自筹解决。

  2、项目完成质量

  2021年,大队紧紧围绕上级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各项执法管理及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城市依法管理的发展,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主要绩效

  我大队今年组建市容市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人力物力优势对各辖区中队重点、难点路段进行持续性集中专项整治,提升市容市貌整体管理水平。推动以“样板街”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街区,抓住共性问题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以碰硬骨头,检验初心与使命;以啃硬骨头,检验决心与意志;以啃下硬骨头,考验能力与水平,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赢得群众一如既往的支持与信任。今年结合专项行动,联合开展燃气、油烟等安全隐患宣传和排查,推行“划行规市”整治行动,对出店经营、店外作业、旧货市场、洗车行业等积极探索,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城市市容市貌方面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以来,累计劝导出店经营及占道经营11243起(次);加大对城区人行横道乱停乱靠处罚力度,抄录违停机动车7372台(次);古罗巷整治以来,共计劝导、抄录违停机动车辆2317台(次);提高行政审批事项的时效性和末端落实。全年勘察行政审批743项(次);规范广告招牌的审批和设置,对求索路部分广告招牌进行统一管理(对12户商户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更换);加强公园物理隔离设施,优化公园休闲娱乐环境(拆除公园内广告牌14块、劝离入园摩托车86辆、劝离流动摊贩300余次、劝离钓鱼人员50余次、劝离、抄录违停车辆抄牌300余次);大队共开展集中整治行动41次,处理12345热线投诉807件。对3个灶台以上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的餐饮企业(目前城区建立台账48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大队共接收市民油烟污染投诉70余起,通过采取教育引导、督促落实、建章立制的步骤全部整改到位;共对涉及扬尘污染及建筑工地违规施工行为进行行政立案处罚19起;共巡查办事对象406家,处理阻止露天焚烧18处,违放11起,处罚11起,曝光2起,有效巩固了禁燃禁放的成果;查处液化气站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2起,移交公安部门行拘1人,查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储存燃气4人。突出做好了城区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推进城市美化工程,确保城区经营秩序文明规范,市容环境整洁亮丽,树立汨罗城管良好形象。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

  在进行城市综合整治管理中,以新时代文明实践、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为契机,按照局党组“网格化”管理模式要求,结合“三城同创”复检测评工作,突出做好城区市容市貌的整治工作,城市市容市貌逐步整洁,各项管理标准逐步形成,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并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2、存在的问题

  (1)城市综合整治管理经费预算不足,难以保障正常费用支出;

  (2)城市综合整治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管理难度大、管理矛盾突出、管理效果容易反弹。

  3、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综合整治管理的人员和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城市发展与美化的方向,形成更加完善的城市管理体系,为广大市民建设一个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综合整治管理费用”,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