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2-08-12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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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城区范围内交由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管理的市政基设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部门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区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5.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与有关部门部门实行资源共享;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6.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部门(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7.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士、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福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部门、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9.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然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执法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检査、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部门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财计股、行政法规审批股、综治维稳办公室、环境卫生股、园林绿化股、基础设施建设股、党建办公室。

  (二)决算部门构成。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3713.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725.95万元,减少81%,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上年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项目已完结。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69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8.6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15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71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万元,占7%;项目支出3442.68万元,占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13.6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374.77万元,减少81%,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上年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项目已完结。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3.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944.77万元,减少78%,主要是因为减少了项目支出,上年省财政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项目已完结。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83.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21万元,占1.4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7万元,占1.1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190.78万元,占97.1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7.69万元,占0.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83.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2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中调剂使用(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了防控疫情支出,追加调整了该项级科目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了防控疫情支出,追加调整了该项级科目预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4.12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决算其他项级科目支出从该科目中调剂使用。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1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了部门项目支出,追加调整了该项级科目预算。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其他项级科目从该科目中调剂使用。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中调剂使用(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8、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其他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省财政厅下达的专项指标,为2021年度后期追加项目预算资金。(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9、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中调剂使用(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中调剂使用(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剂至其他项级科目中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4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完成预算的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33万元,减少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18人次,主要是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等项目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此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支出 (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项目支出(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收入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2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41万元,降低9%。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防控等使用的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万元,用于召开传达学习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暨2021年城管执法工作部署会、建党100周年党员大会等,人数1000余人次,内容为召开传达学习全市三级干部大会精神暨2021年城管执法工作部署会、建党100周年党员大会等;开支培训费5.42万元,用于党校红色主题教育培训、全国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暨建筑垃圾等再利用培训,人数60余人次,内容为党校红色主题教育培训、全国建筑垃圾综合管理暨建筑垃圾等再利用培训。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26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等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3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 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节日氛围营造”“城市管理综合专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维修”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综合分析原则,依照汨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汨财绩〔2022〕1号),采取评价小组自评的方法对节日氛围营造等项目经费进行了客观、真实的评价。

  组织对“局机关本级”等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3.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综合分析原则,依照汨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汨财绩〔2022〕1号),采取评价小组自评的方法对部门整体支出经费进行了客观、真实的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节日氛围营造”、“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突出重点,集中用于应急突发性、临时性重大事件专项处理;科学安排,合理编制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避免随意使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部门财务统一管理,严禁挪作他用;二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节日氛围营造共计支出50万元,此笔专项资金共涉及4个具体项目,春节氛围营造项目费用20.7万元、国庆氛围营造项目费用7.8万元、其他节日氛围营造项目费用17.9万元、节日氛围营造项目费用3.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春节氛围营造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良好,建议市财政每年适当增加该项经费,重点布置城市公园和游客广场及其他主要干道的氛围营造,让城市生活更加惬意,在节日中更加能够感受到“秀美罗城”的美丽;二是规范春节氛围营造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注重资金分配的程序化、制度化,注重资金使用效益,避免使用的随意性,做到专款专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控制项目材料使用成本;二是进一步加大项目经费使用监管。

  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项目2021年年初预算85万元,实际拨付我部门0万元,原因为该笔资金经研究后决定于2022年进行支付,故市财政2021年未拨付我部门该笔专项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节日氛围营造”,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为营造喜庆祥和的节日氛围,讴歌我们伟大祖国新貌,增强爱国情感,弘扬民族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指示,我局对屈子公园东广场、南广场等地实施春节、国庆氛围营造及其他节日氛围营造。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由我局于2021年年初申报,经批复,预算为50万元,实际拨付我单位资金为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节日氛围营造共计支出50万元,此笔专项资金共涉及4个具体项目,春节氛围营造项目费用 20.7万元、国庆氛围营造项目费用7.8万元、其他节日氛围营造项目费用17.9万元、节日氛围营造项目费用3.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突出重点,集中用于应急突发性、临时性重大事件专项处理;科学安排,合理编制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避免随意使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此项目为我单位延续项目,按照以往项目支出的工作经验,我单位高度重视重大节日氛围营造的相关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节日氛围营造相关工作部署协调会,指定专人负责整体氛围营造的设计、制定,向市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湖南省电子卖场筛选合适商家下单,再根据相关规定,由市城管执法局相关业务科室进行验货签收、跟进监管。项目完成后,由实施单位向市城管执法局提交电子卖场采购合同及相关票据,经市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城管执法局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拨付。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城市节日氛围营造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综合分析原则,依照汨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汨财绩〔2022〕1号),采取评价小组自评的方法对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经费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22年3月15日到3月25日对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汇总分析,按照《汨罗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打分,严格绩效自评。

  综合分析,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经费的使用符合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符合我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的发展需求。节日氛围营造项目经费的投入,营造出了浓厚喜庆的节日气氛,获得了广大市民的好评,为扮靓汨罗,营造和谐秀美的城市形象提供了有力支撑。打造了环境秀美、秩序良好、市容整洁的亮丽城市,推动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发展。绩效评价自评小组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自评得分98分。考评结果为优秀。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打造了环境秀美、秩序良好、市容整洁的亮丽城市。通过对市委市政府、屈子公园东广场、南广场,归义广场、滨江一号及其他城市主干道路灯的亮化、美化等氛围营造,打造了干净整治、秩序良好、市容整洁、环境秀美的亮丽城市,对提升汨罗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进“三城同创”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春节氛围营造项目经费解决了城市管理在重大节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但与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保持秀美罗城金字招牌的现实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矛盾突出表现在新增了城市公园面积和游客广场,而项目经费有限难以满足实际要求。

  工作建议有:一是春节氛围营造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良好,建议市财政每年适当增加该项经费,重点布置城市公园和游客广场及其他主要干道的氛围营造,让城市生活更加惬意,在节日中更加能够感受到“秀美罗城”的美丽。二是规范春节氛围营造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注重资金分配的程序化、制度化,注重资金使用效益,避免使用的随意性,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1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