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汨罗市城市路灯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为城市生活正常提供城市街道路灯设施管理维护保障。
(二)背街小巷路灯设施维护管理。
(三)参与城区道路及背街小巷路灯新建、改建及景观照明工程施工和监管。
(四)承办上级部门、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部门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汨罗市城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计股、工会、维修组。
(二)决算部门构成。汨罗市城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城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单位本级,隶属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二级机构独立核算单位,单独编制预、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54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1.96万元,减少28%,主要是因为减少了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1.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0.9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42.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32万元,占30%;项目支出380.97万元,占7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2.2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1.96万元,减少28%,主要是因为减少了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1.96万元,减少28%,主要是因为减少了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4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2万元,占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04万元,占1.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13.64万元,占94.7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0.28万元,占1.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1.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4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中调剂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人员死亡,追加调整了该项级科目预算。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中调剂使用 (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中调剂使用 (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461.86万元,支出决算为3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其他项级科目从该科目中调剂使用。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其他项级科目中调剂使用 (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公用经费30.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01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计新增路灯作业车一辆,但该车辆不属于公务用车,属于生产生活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无此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此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万元,用于召开路灯维护维修等有关工作会议,人数45余人次,内容为路灯维护维修等有关工作;开支培训费4.43万元,用于开展党建培训、路灯作业培训、工具车辆驾驶培训等,人数50余人次,内容为开展各类培训及总结交流经验。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路灯维护用车;部门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部门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38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2021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城市路灯维护维修”“路灯电费”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综合分析原则,依照汨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汨财绩〔2022〕1号),采取评价小组自评的方法对城市路灯维护维修等项目经费进行了客观、真实的评价。
组织对“城市路灯管理服务中心”等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2.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综合分析原则,依照汨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汨罗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汨财绩〔2022〕1号),采取评价小组自评的方法对部门整体支出经费进行了客观、真实的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市路灯维护维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61.51万元,完成预算的307.5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突出重点,集中用于应急突发性、临时性重大事件专项处理;科学安排,合理编制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避免随意使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部门财务统一管理,严禁挪作他用;二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路灯维护维修费共计支出61.51万元,此笔专项资金共涉及1个具体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城市路灯维护维修绩项目经费使用效益良好,且收不抵支,需要部门通过其他费用弥补项目经费,建议市财政每年适当增加该项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控制项目材料使用成本;二是进一步加大项目经费使用监管。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路灯维护费”,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围绕路灯维护管理中心工作,始终践行方便群众出行的服务理念,不断追求更高的工作效率、更优的服务质量、更快捷的运行机制。紧紧围绕城市照明建设、管理和服务三大理念,常抓不懈路灯、亮化维护管理工作,全力搞好路灯工程建设。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路灯维护管理项目经费于2021年初申报,经批复,预算为20万元。2021年实际收到财政拨付资金为2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路灯维护管理费共计支出61.51万元,此笔专项主要支出为路灯亮化、路灯维修材料物资、路灯故障抢修、设施改造、维修租车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夜班巡查补助等项目。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突出重点,集中用于应急突发性、临时性重大事件专项处理;科学安排,合理编制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避免随意使用;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严禁挪作他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我单位高度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组织工作,开专题会布置工作目标任务并作具体安排。
2、组织保障,专项支出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配备专门人员管理。
3、各小组联动,确保专项支出从预算编制到结果应用,全程受控。
在路灯专用材料的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市采购办规定,先由单位询价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向提供资质及报价清单进行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会商,通过会商对3家供应商的性价比及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其中一家供应商进行合作。再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负责人进行跟进监管。材料验收入库后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后拨付。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灯管理维护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综合分析原则,依照《汨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汨财绩〔2021〕1号),采取评价小组自评的方法对路灯管理维护项目经费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21年7月10日到7月15日对路灯管理维护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汇总分析,按照《汨罗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打分,严格绩效自评。
综合分析,路灯管理维护项目经费的使用符合使用规定,根据城市规划,继续加强了城区主干道、次干道等重要路段的路灯、亮化配电设施的日常维护力度,同时对城区边缘地区和线路设施有质量问题的路段要重点投入了人力物力财力,解决了日常维护中的根本性问题,夯实了日常维护基础性工作。
绩效评价自评小组根据绩效评价方案,自评得分100分。考评结果为优秀。
(五)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1、定量指标完成情况。
共维修路灯2859盏,维修路灯线路126次,共3356米。维修控制电源箱185次,接收“12345”热线39起,接收处理“市民热线”38起,排查路灯亮化线路安全隐患26处。确保亮灯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
在工程建设方面,服务好重点工程建设。拆除友谊河综合治理(沿江大道—鲁师坝)沿线路灯180基、骆驼大道路灯20基;完成了鲁师坝路41基路灯和荣家路中桥10基路灯以及荣家路中桥LED护栏管灯208米安装建设;配合公园管理中心改造运动场所球场路灯12基;完成了友谊河消防通道路灯安装80基;完成了天都路、八托路、公安局小游园、汨罗江大堤(龙舟看台对面)路灯安装设计方案并指导园林绿化公司实施;为了提升城市公园品质,根据市民反映意见和市领导安排,对屈子湿地生态公园普门寺、风雨廊、时雨廊、屈原雕塑进行亮化,南码头布置灯饰船,公园管理服务用房用投光灯微亮化,公园建设路入口行道树布置景观造型灯,公园西侧运动中心布置造型景观小品进行升级改造。工程实施中,把每一个路灯亮化作品作为精品来打造。如2020年春节亮化,我所在方案上优化,细化上下功夫。在建设路、高泉路、迎宾路主要路段及重要节点悬挂LED造型灯,公园、小游园及主要广场布置节日灯饰、景观图案,给市民带来视觉盛宴,营造一个不一样的新春佳节氛围。
2、定性指标完成情况。
我单位深入贯彻执行上级城市管理会议精神,认真践行“人民路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通过不断制定和完善考评考核机制,加强日常巡査督查和落实整改力度,逐步实现城市照明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着力提升我市城市照明管理水平。按实按时进行了路灯亮化工程维护,保障了城市夜间交通照明,降低了晚间出行事故案件的发生率,有利于城市治安,方便了市民夜间出行,美化了城市夜景、提高了城市品位。2020年度路灯和亮化设施维护管理得到了市民的普遍赞扬,市民满意率为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主要是领导重视,开专题会布置工作或作重要批示;组织保障,有专门的组织机构,配备专门人员。
存在的问题主要为
1、路灯管理经费严重不足。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市财政给付路灯管理维护费分别为45万元、35万元、30万元、20万元,实际支出为58.7万元、47.72万元、71万元、59.52万元。建议市政府根据新增的管养维护设施量的情况,在编制年度经费预算时增加相应数量的管养维护费用,以保证维护管养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解决投入总量严重不足的问题,为加强和改进路灯管理提供充足资源与有力保障。。
2、目前路灯维修数量多、线路长,加之G240汨罗段路灯安装完工后交付我中心管理,全市路灯巡查一次往返近100公里。目前我所现有设备高空作业车2台,工具车1台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我所每晚巡查抢修车辆为2012年购置的工具车(价格39800元)。由于车辆价格便宜、使用时间长、车况较差,晚上巡查抢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求领导支持解决路灯巡查用皮卡车一台。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
1、加大路灯管理维护经费投入,确保全城路灯及公用亮化设施正常运行。
2、争取项目资金,推动中心城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节约电力资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部门(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