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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牵头组织和拟订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发展战略、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城镇管理及其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建城区范围内交由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系统管理的市政基设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3.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维护保障相关城市服务功能正常运行,负责城市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市政秩序、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区路灯照明及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审查、审批移交、质量监管、日常维护、管理和监察。负责城市防洪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排水许可证的颁发。
5.依照批准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单,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城市地下管线信息平台管理工作,相关信息数据与有关部门单位实行资源共享;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6.负责城市绿化规划、绿线指标的执行和监督管理,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配套附属绿化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绿化工程的建设、验收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移栽树木花草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工作;负责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及省级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工作;负责湖南省级、岳阳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评选组织和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
7.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区街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及垃圾、渣士、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城市建设渣土运输、消纳处置、土石方调配管理,以及渣土运输企业(机构)的资质与归口管理;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城区内条福标语、牌匾、街道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负责对单位、社区、居住小区的环境卫生、秩序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8.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9.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全市燃气市场;负责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然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执法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检査、考核和协调全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有关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方面的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19年3月由汨罗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7个二级机构,分别是:汨罗市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汨罗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汨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汨罗市城市路灯管理事务中心、汨罗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汨罗市城市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汨罗市燃气事务中心,均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7个二级机构为二级预算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我部门2023年预算在职人数300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含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情况。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部门资金;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16-18(政府性基金)、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表为空。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支总预算10318.89万元,比2022预算增加609.64万元,增加6.28%,主要原因是2023年保障了人员年终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根据职能增加了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1031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13.8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557.8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0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单位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9.64万元,原因是2023年保障了人员年终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根据职能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支出预算10318.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5.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442.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609.64万元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较去年增加107.6万元,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502.04万元,原因主要是增加了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318.8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85%。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6.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41%。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61%。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05%。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4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45%。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12%。
7、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98%。
8、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42.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32%。
9、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3.85%。
10、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23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11.93%。
11、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0.35%。
12、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57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5.57%。
13、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49.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2.41%。
14、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651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比例为63.10%。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47.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7.06万元,公用经费580.79万元。
(二)项目支出: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经费、运行维护经费等。2023年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71.04万元,其中:办公楼租赁经费24万元,城市管理综合协调费10万元,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市场化经费3万元,创国家园林城市建设经费15万元,节日氛围营造专项经费20万元,排水防涝经费20万元,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220万元,天然气入户政府统筹资金75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活垃圾项目10万元,综合整治管理费用项目50万元,服装购置项目10万元,绿化管养项目150万元,管道燃气企业中期评估费项目7.5万元,城镇燃气发展规划编制服务费项目28.5万元,排渍防捞专项20万元,路灯维护费30万元,智能监控系统维护费27万元,路灯电费400万元,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费支出258.8万元,污泥处理费支出146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经费支出463.51万元,浓缩液处理支出536.33万元,垃圾焚烧发电厂支出902.4万元,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支出1800.5万元,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支出340.5万元,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营经费支出250万元,垃圾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支出25万元,环卫节经费支出3万元,临聘人员工资支出800万元,清退临聘人员补偿及保险费5万元,一线环卫工人津补贴支出15万元, 沿江风光带、屈子生态湿地公园维护费130万元,友谊河公园维护费65万元、高泉山公园维护费1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2023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24.74万元,比上年增加4.4万元,增长21.63%。主要原因是:新增了人员,增加了公用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下属二级单位均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公”经费预算数3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32.6万元,降低52.08%,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会议费预算30万元,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80人,内容为拟召开局2022年工作动员会、建党节、重大活动、迎检工作部署会议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召开68次会议,人数148人,内容为工作部署会、安全生产会议、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综治维稳会议;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拟召开30次会议,人数40人,内容为党建工作会议、干职工大会、班子成员会议;燃气事务中心拟召开拟召开2次会议,人数6-20人,内容为燃气事务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60人,主要是召开年度工作总结暨部署安排会等;路灯服务中心拟召开3次会议,人数40人,主要是召开年度工作总结暨部署安排会议等;市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拟召开168次会议,人数4800人,内容为支部大会、建党节、建军节、重大活动、迎检工作部署、安全生产及环卫工人节会议等;城市公园服务中心拟召开5次会议,人数6-20人,内容为公园管理及管理培训;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次培训,人数0人,拟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情况,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01.26万元,其中工程类0万元,货物类480.94万元,服务类5820.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8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6.5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81.2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91%,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2.09%。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上一年12月底,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7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7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主要用于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和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的日常工资,用于抗旱洒水、大件垃圾清运等。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031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7.85万元,项目支出6871.0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的第23张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6871.04万元,其中30万元以上绩效目标的项目18个,包括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项目220万元、天然气入户政府统筹资金项目75万元、综合整治管理费用项目50万元、绿化管养150万元、路灯维护费项目30万元、路灯电费400万元(先批后用)、新城区路段清扫承包费258.8万元、污泥处理费146万元,、新桥垃圾场渗漏液处理三方运营经费463.51万元,、浓缩液处理536.33万元、垃圾焚烧发电厂902.4万元、城乡垃圾清运一体化营运1800.5万元、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清扫清运费340.5万元,、设备设施维修及运营经费250万元、临聘人员工资800万元,、包括沿江风光带、屈子生态湿地公园维护费130万元,、友谊河公园维护费65万元、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详见附表中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的第22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