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来源:汨罗市财政局   日期:2024-08-28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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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汨罗市XX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本市城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镇燃气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三)、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四)、负责行使本市城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等水利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五)、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六)、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七)、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八)、负责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内“牛皮癣”的治理和清除及“门前六包”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内设8个中队,包括:内务中队,法制督查中队,直属中队,归义中队,罗城中队,高泉中队,公园管理中队、京广高铁站片区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属于汨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设的二级机构,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执行的是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制度。我大队在职人数148人,退休人员9人,遗属2人。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705.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3万元,增长0.22%,主要是因为基本工资基数上调,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705.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5.90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70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6.97万元,占95.37%;项目支出78.93万元,占4.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705.9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3万元,增长0.22%,主要是因为基本工资基数上调,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5.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3万元,增长0.22%,主要是因为基本工资基数上调,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05.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6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59万元,占10.70%;卫生健康支出72.66万元,占4.26%;城乡社区(类)支出1343.63万元,占78.77%;住房保障支出102.57万元,占6.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4.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705.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6.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77万元,支出决算为3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2.66万元,支出决算为7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230.55万元,支出决算为133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增加,执法范围扩大,涉及领域更广。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6.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9.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

  公用经费187.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4.26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83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络培训。参加城管专业培训,人数10人,内容为城管执法干部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6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6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0辆(1辆执法执勤车,9台执法执勤电瓶车,10台执勤摩托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认真总结归纳支出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现产出和取得效益的情况。围绕部门(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和开展业务情况,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我部门组织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5.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规范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在人员支出、公用支出方面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专项经费使用上,在保证各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了先有预算,后有执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 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达到了预期目标要求,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安全,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社会效益显著,市民满意率较高。

  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7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2023年度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综合整治管理费用”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进行城市综合整治管理中,我大队始终践行“721”工作法,将热情服务、管理规范和严格执法三者有机结合。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抓好理顺影响城市管理的各类问题,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城市“十乱”专项整治清单,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深化探索“城管执法进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突破原来的“单兵作战”模式,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与此同时,运用城管+交警,城警联动机制,进一步开展好城市管理日常巡查监管和城区交通秩序的巡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有效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优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并严格规范财务和督查考核制度,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申报审批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形成了严格、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2023年度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管理费用,达到了预期目标要求,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执行及时有效,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了较为有力的支撑,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部门决算中反映“综合整治管理费用”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整治管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万元,执行数为78.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证城区各项综合整治任务顺利完成;二是为城市美化提供市容管理保障,为市民提供优美、整洁、规范、有序的游园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城市综合整治管理经费预算不足,难以保障正常费用支出;二是城市综合整治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管理难度大、管理矛盾突出、管理效果容易反弹。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综合整治管理的人员和经费投入;二是积极探索城市发展与美化的方向,形成更加完善的城市管理体系,为广大市民建设一个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三是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准确性,提高综合整治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综合整治管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负责拟定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城区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公园、城市燃气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行使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本市城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等水利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负责市城区及京广高铁东站范围内的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牌行为;负责夜宵市场整治;负责行使本市城区及京广高铁站片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高噪声物品、露天焚烧枯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等行政处罚权;负责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城区内涝应急处置及全市各项应急处突任务;负责城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处罚工作等。

  2023年,大队紧紧围绕上级总体工作安排部署,各项执法管理及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城市依法管理的发展,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我大队始终践行“721”工作法,将热情服务、管理规范和严格执法三者有机结合。开展主次干道市容秩序、校园周边、交通顽瘴痼疾等集中整治90余次,劝导规范门店5000余家(次),拆除影响观瞻的横幅标语1100余条,疏导流动摊点2800余人次,清除城市“牛皮癣”3万余条,现场阻止张贴牛皮癣行为60余起,没收散发传单3千余张,劝离违停车辆6500余台(次),抄牌违法停放车辆13475台(次),对于影响市容市貌,严重违规行为立案处罚15起。通过疏堵结合的工作模式彻底解决取缔劳动北路存在近30年的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同时新设立南江集贸市场临时安置点,极大改善了周边的生活环境,为推进中心集贸市场转型升级工作体现城管担当。全年共勘察行政审批653项(次),取缔违规占道广告牌共300余块,拆除破损、陈旧、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广告牌、标识牌共95块,守护了头顶上的安全。积极配合燃气事务中心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对城区餐饮行业燃气安全进行排查,进一步将燃气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降低了安全事故风险,今年以来,共计查处涉及燃气类案子23起,其中移送相关行政机关2起。全年来共计摸排城区餐饮门店709余家,建立大中型餐饮企业防控台账79家,督促整改小型餐饮企业进店经营、安装简易油烟设备162家,涉及油烟污染类立案3起。为确保扬尘治理防治成效,对违规工地现场纠正整改80余次,现场纠正轻微违规车辆180余辆,共查办涉及扬尘防控类案件16起。全年巡查办事对象850余家,成功劝阻90余起,违规燃放立案14起。我大队坚持管理与创建并行,市容与繁荣并举,执法与服务并重,锐意进取、团结奋斗,各项执法管理及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综合整治管理费用”,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绩效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部门从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归纳存在的问题;反映各种预算支出执行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并分析其原因。

  整体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

  1、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控项目资金使用。

  2、因执法难度大,执法力量薄弱,城市执法规模扩大,建议财政部门合理安排预算项目,完善我单位硬件设施,增加对技术装备配置的资金投入,保障执法工作需要。

  “综合整治管理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为:

  (1)城市综合整治管理经费预算不足,难以保障正常费用支出;

  (2)城市综合整治管理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管理难度大、管理矛盾突出、管理效果容易反弹。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综合整治管理的人员和经费投入,积极探索城市发展与美化的方向,形成更加完善的城市管理体系,为广大市民建设一个更高品质的生态文化活力汨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二、2023年度汨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部门绩效自评公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