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发放工作的“五个严禁”“四个不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3-08-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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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严禁”: 严禁以各种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存折;严禁改变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滞留资金,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四个不准”: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以“一事一议”或公益性事业的名义坐支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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