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
>
转移支付资金
补贴发放工作的“五个严禁”“四个不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3-08-14 00:00
浏览量:
1
|
|
|
|
“五个严禁”:
严禁以各种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存折;严禁改变补贴资金的使用方向;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农民应交的各项费用;严禁滞留资金,拖延补贴兑现时间。
“四个不准”:
不准虚报冒领;不准暗箱操作;不准降低标准;不准以“一事一议”或公益性事业的名义坐支补贴资金。
汨
罗
市
农
业
局
2012
年
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