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安局
关于廖申龙涉黑团伙及湖南沃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债权申报
公 告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汨罗市公安局破获了廖申龙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因案件涉及廖申龙团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为工作和后续资产处置需要,为维护集资参与人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现对廖申龙团伙及湖南沃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前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予以清理和确认,请债权人及时申报相关债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期限与地点
1、申报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起60日内
2、申报地点:汨罗市公安局联合专案组(地址:城西移动公司二楼汨罗市综治中心)
3、联系人:彭警官:18973069786 龚警官:18973069685
二、申报主要事项
1、申报人申报时,必须出示申报人身份证原件、与债权债务关系相关的借条、合同、收据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债权人须递交与廖申龙团伙、湖南沃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生借贷关系的资金往来银行流水清单(含转款记录和利息结算)等相关证据,银行流水须包含收款人信息。
3、债权人所提及的资料必须真实,否则申报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债权人若在本公告要求期限内未进行申报,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本次申报须由债权人亲自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委托他人的,被委托人需持委托书及身份证件办理。
特此公告。
汨罗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