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社会面管控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严禁旅馆、茶楼、棋牌室、饭店、洗浴等休闲服务场所为"黄赌毒"提供条件。除家庭娱乐性活动外,严禁聚众赌博活动。
三、严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严格安全检查,春节期间非必要危爆物品生产单位一律暂时关停,对违规使用、储存、运输民爆物品的企业一律关停。
四、严禁酒驾、醉驾、毒驾、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超载、超员、超速等道路交通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两客一危"车辆和驾驶人非法营运。严禁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
五、严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严禁违反规定野外非法用火,严防发生火灾安全事故。
六、严禁在汨罗江水域禁捕区非法捕捞。
谨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整治春节期间社会治安,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110。对举报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查重处。
特此通告
汨罗市公安局
2021年2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