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汨罗市市场监管局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日期:2021-06-10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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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关于印发《汨罗市市场监管损害营商环境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监党〔20211 

局属各机构、市场监管所党支部

现将《汨罗市市场监管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1年1月4日

 

汨罗市市场监管局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纪委监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行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根据《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围绕政令畅通、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廉洁从政等方面,深入查摆问题,倾听群众意见,回应企业诉求。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和集中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推进我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为推动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汨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行业作风保障。

治内容

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实际,集中整治五个方面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政令畅通方面

1. 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机关关于“放管服”改革等相关政策文件战略部署等学习宣传解读不及时、贯彻落实不到位。

2. 消极抵触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执行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行政审批方面

3. 无法定依据擅自设立审批事项,或者不执行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规定,擅自扩大审批职权和范围。

4. 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增设审批条件,或者要求申请人提交法律法规规定外的申请材料,增加申请人义务,提高审批门槛。

5. 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增设审批程序,或者不执行国家、省和地方党委政府已出台的优化审批程序有关规定。

6. 无正当理由超出法定时限办理审批事项,或者不执行国家、省已出台的精简审批时间有关规定。

7. 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除法定审批中介服务外,强制、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或者将需要委 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服务费用转嫁给市场主体。

8. 不按规定公开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项目标准、审批结果等。

9. 违规收取费用。

10. 政策不透明,对管理服务对象提出的政策咨询,不能明确予以答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

11. 监督不公开,未按照要求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和电话,或对外公布的办公、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电话不畅通。

三)执法监管方面

12. 粗暴执法、随意执法、有案不查或选择性执法,不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市场主体,办关系案“人情案”。

13. 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处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14.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不到位,抽查检查事项未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随意开展抽查检查。

15. 重处罚、轻服务,滥用职权,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16.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监管不严、包庇护短、隐瞒不报、有责不追。

四)公共服务方面

17. 推进“一站式”服务不力,不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让企业群众多头跑、重复跑。

18. 要求提供“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19.不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把应办事项转给他人又没有跟踪落实。

20.工作不担当、不作为,上推下卸、回避矛盾。

(五) 廉洁从政方面

21.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以权谋私、“吃

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索贿受贿、违规占用企业财物、接受利益输送等。

22.要求企业无偿或者廉价提供劳务以及无偿占用企业财物向企业索要赞助或借用企业资金。

23.其他违反廉洁从政的行为。

、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 202114日一 115 日)局属各机构、市场监管所按照要求迅速部署推进专项整 治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局面。要聚焦整治内容,及时开展本部门、本单位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建立集中整治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

(二)明确责任,集中整治(2021115日一530 日)局属各机构、市场监管所要聚焦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挂单集中整治,对存在问题做到一个一个突破、一 件一件销号。开展“六个一活动,即通过公布一个电话、征集一批线索、查办一批案件、开展一次测评、开辟一个专栏(线上线 下)、组织一次活动,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举报电话设局纪工委5259020

三)督促检查汇总信息(2021530615 )。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把整治工作逐项落实到位。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治措施不力、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要开展“回头看、再整治,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按月向局整治办报送有关情况。

四)总结经验,建章立制( 2021615日一 630 要完善统一、高效、便捷的企业和群众咨询、服务和投诉 平台,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常态化为企业解决问题的机制,按职责权限及时有效对企业反映投诉的问题全面梳理销账,形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常态和长效;全局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推广,进一步巩固落实整治成果。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爱煌任组长,周应群游胜 黄郁文曾凌云骆正勇朱征兵任副组长,驻局纪检监察组1名副组长和局机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工委巢新辉任主任,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汇总监督检查、通报问责等工作。局属各机构、市场监管所要全面参与、共同推进。

)强化集中整治。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2021年全作风建设的重点,各单位主要负责亲自谋划推动,组织实施,把相关责任目标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整治行动的同时,开展好损害营商环境问题专项整治的指导推动工作。

三)营造整治氛围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对专项整治进行宣传报道,将专项整治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发动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到意见征集、问题整治、满意度评价等活动中来,达到实时互动交流、随时问需于民、及时接受监督的目的。 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也要毫不留情地曝光一批反面典型,通过激励惩戒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四)强化监督检查。要釆取联合巡查、一案一督、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问题解决不深入、不到位、群众满意度低的单位,由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启动调查、通报、问责程序。

五)加强统筹协调。要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 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定期归纳总结。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