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来源:汨罗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2-07-04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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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一流营商环境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市行政审批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推行“一业一证”改革,试点“一照通”改革。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

2

完善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提高网上办理占比至80%以上。分段办理实现“随时办”。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

3

在企业开办同时,同步免费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和税务Ukey。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

对新办纳税人全面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市税务局

市财政局、市档案局等相关单位

4

推进企业退出“一网通办”,全流程1.5个工作日办结(不含公告时间)。

市市场监管局

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商务粮食局、市税务局、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

开展企业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件联动注销、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和企业歇业制度等改革试点。

市市场监管局

市行政审批局、市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烟草局、市应急局等相关单位

5

依法清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

市发改局、

市财政局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含市直各预算单位)

6

全面推进各行业领域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推动多领域多行业信用评价为最高等级的投标企业,在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减免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探索实施招标计划提前发布。

市发改局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

7

推进招投标在线监管。完善对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原因告知机制。开展招标代理机构行业秩序整顿活动,完善代理机构及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加强串通投标行为预警。

市发改局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8

制定发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计划,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免保证金。提高政府采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鼓励采购人在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的时间和比例,首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中小微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可提高到50%以上,与疫情防控紧密相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100%。

市财政局

市直预算单位

9

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在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市财政局

市直预算单位

10

完善周转地、标准地、弹性地政策。推行“用地清单制”、“标准地”模式。开展低效工业用地“综合整治”。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

循环园

飞地园

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林业局、市人防办、市工信局、市交警大队、市文旅广电局、市贸促会、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11

建成24小时“全天候”的金融服务平台,精准匹配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对企业合理有效需求应贷尽贷。

市金融办

市发改局、市人民银行、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

推广银税互动、银保合作、政银担合作等模式。

市金融办

市人民银行、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

12

健全完善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考核机制,推广中小制造业动产抵押、订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融资。设立普惠发展基金,增加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供给。

市金融办、

市人民银行

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

13

深入实施“人才政策30条”。

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推进“一园多区 ”产教融合机制。

市人社局

循环园、飞地园

健全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劳动者权益预警处理机制,推进劳动仲裁巡回庭进园区,实现劳动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8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50%以上。

市人社局

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14

实现水电气“无感报装”,水电气外线工程落实行政审批报告承诺制度,实现城区DN200以内、150米以下管线工程行政免审批,其他水电气接入工程6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建立健全停电信息推送机制和供电可靠性管制机制,全市城网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同比压缩8%以上。

市发改局、

国网汨罗供电公司

/

整治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

市市场监督局

市发改局、国网汨罗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

15

建立覆盖全市信用主体、信用信息类别的信用信息网络。全面推广信用核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信用异议、信用修复工作机制。

市发改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应急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等相关单位

16

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以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为依据的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投标、政府采购、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双随机、一公开”、政府性资金安排等方面的应用。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消防大队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17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逐步扩大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范围,推行轻微违法“首违不罚”。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推行非现场监管,创新实施“一业一册”“一业一查”等场景化综合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消防大队、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卫健局、市应急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城管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

18

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行动,推进办事流程优化再造。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提升“岳办岳好”平台功能,打造集数字政务、数字民生、数字商务三大功能的统一移动办事入口。统筹网上办事入口,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19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五级60同”。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20

清理整合各类办事系统,实现本级共享数据交换平台与省、岳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以及省直、岳阳市直部门系统互联互通。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统筹网上办事入口,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21

推动实现高频电子证照互认互通。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金融办、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实现“一张身份证办成事”。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司法局、市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22

提高网上办理深度,重点提升跨部门、跨层级联办事项网上办理功能,实现“全程网办”事项比例达到75%以上。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23

合理设置无差别或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设立“办不成事”窗口,通过集中受理、一事一议、专人跟进,专门解决企业群众遇到的疑难杂症事项。

市行政审批局

市直相关单位

24

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

市税务局

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

实现申报、发票、退税等全部企业税费事项“网上办”及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非接触式办税比例达到90%以上。

市税务局

/

25

探索在申报纳税、发票办理、优惠办理等高频业务领域实行容缺受理。

市税务局

/

逐步实现增量房交易申报全部业务智能审核,存量房交易申报部分业务智能审核。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26

将每户增值税留抵退税审核时限压缩至9个工作日以内,年平均审核时限缩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压缩至13个工作日以内。

市税务局

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探索将个体工商户等特殊主体纳入“银税互动”数据推送范围。

市税务局

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

27

清理规范各类中介服务,对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局等相关单位

28

持续深入开展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便利化改革。

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宣传部(版权局)等相关单位

完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机制,推动高价值专利培育运营、高质量专利转化落地。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

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创新。对全市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实施专项补贴政策。

市市场监管局

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

29

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

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相关单位

加快建设汨罗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侵权信息监测预警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委编办、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

建立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名录,完善知识产权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发改局

市委宣传部(版权局)、市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林业局、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

30

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对在审批、检查、验收、执法、资金分配与支付等环节索拿卡要、雁过拔毛的行为从严从快查处、曝光。

市优化办、

市纪监委、

市审计局

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31

完善诉讼与仲裁衔接工作、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等机制。

市人民法院、

市司法局

市直相关单位

发挥两省三地司法保障协同工作联络站作用,提高区域间商事纠纷仲裁质效,加强审限管理,降低在汨企业商事纠纷化解成本。

市人民法院

市司法局等市直相关单位

32

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明确行政裁量种类、细化行政裁量标准。

市司法局

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推动建设数字监管平台。

市司法局

/

探索推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

市司法局

市直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33

实现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

市人民法院

/

深入推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

市人民法院

/

推进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市政法委

市直相关单位

扩大电子送达适用率。

市人民法院

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34

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住房公积金、机动车等财产的在线冻结和查控。

市人民法院

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完善财产保全执行制度,完善执行案款发放机制,提高财产查控强制执行效率。

市人民法院

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相关单位

35

健全常态化的信息共享和“府院联动”协调机制。

市人民法院

市直相关单位

推动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建立健全简单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程序。

市人民法院

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36

推动“僵尸企业”破产出清。推行破产预重整制度。

市人民法院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

市人民法院

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

出台破产企业不动产处置容缺办理制度。

市人民法院、

市自然资源局

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办等相关单位

37

认真落实省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推进全市四大工业产业链建设。

市工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等相关单位

探索“产业+平台+园区”模式。

市发改局、

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建立并完善科研创新激励机制、科技评价机制和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

市科技局

市直相关单位

38

探索科研项目经费“包干+负面清单”改革。

市科技局

市直相关单位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

市科技局

市直相关单位

39

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推进一般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

市住建局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

40

推进“一张蓝图”共享共用改革。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工信局、市交警大队、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推进“多设合一、多审合一、技审分离、多图联审”等改革。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等相关单位

建立低效用地盘活机制。

市自然资源局

循环园

飞地园

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工信局、市交警大队、市文旅广电局等相关单位

深入推进“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全面实施“拿地即开工”。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工信局、市交警大队、市文旅广电局等相关单位

实现新建企业“水电气”同规划同审批。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来水公司、国网汨罗供电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市自然资源局

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人民银行、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41

逐步整合各类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系统。

市人民银行

市直相关单位

优化存量房交易系统。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

推行电子不动产权证书。

市自然资源局

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人民银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相关单位

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全面实现购房人“收房即拿证”。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市优化办、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

42

实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缴纳税费“一窗受理、一网办理”,全面实现水、电、气纳入不动产联动过户。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税务局、国网汨罗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港华燃气公司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落实不动产登记收费减免政策,对工业类项目,推行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逐步实行企业之间存量非住宅不动产转移登记零成本。

市自然资源局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

43

深入实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助推“五好”园区建设二十条措施,推进审批监管联动,推行园区建设项目“四即”极简审批改革。

市行政审批局

市发改局等相关相关单位

推动园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探索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循环园、飞地园

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

44

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达50%。

市教体局

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逐步实现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

市卫健局

/

加快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推行“医康养”一体化、托幼一体化服务。

市民政局、

市卫健局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

45

强化PM2.5和臭氧协同防控,力争更多城市空气优良天数超过300天。

市生态环境

分局

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商务粮食局等相关单位

加快推进城区市政管网雨污分流,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市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等相关单位

积极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稳步提升土壤安全利用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市林业局等相关单位

46

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枢纽站场覆盖率达到100%,并提升交通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有效服务城市拥堵治理。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改局、市交警大队、市公交公司等相关单位

47

依托大数据建设企业专属网上服务空间,实现惠企政策“一件事一次办”和“免申即享”。

市财政局、

市行政审批局

市工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等相关单位

2022年

12月底

建立惠企政策发布与兑现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惠企政策实时归集、精准送达、线上办理。

市行政审批局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统计局、市工商联等相关单位

48

健全营商环境“四个一”投诉渠道,建立企业诉求协调处理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助企解难长效机制。

市优化办、

市工信局、

市工商联

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旅广电局、市行政审批局等相关单位

持续推进“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整治,推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动态清零。

市工信局

市人民法院、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资服务中心、市审计局、市人民银行等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