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消费提示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
1.“保健食品”与“保健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其监管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一般是对人体有保健功效产品的泛称,诸多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保健品,实为内衣、床垫、 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食品或保健食品。
2. 保健食品的标签标识、警示用语、查询途径和投诉举报方法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和注册号 / 备案号,根据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信息科学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 gov.cn/)查询。消费者发现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保健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或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存有疑问的,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也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3. 如何辨别保健食品的宣传是否存在夸大和虚假的情形?
目前对于保健食品的投诉主要集中在虚假广告和夸大作用上,有些商家利用消费者不了解保健食品的概念,将其产品当作药品来出售,欺骗广大消费者。关于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夸大作用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类:
# 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通过 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通过描述某 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 生担忧、恐惧,误认为不使用这些保健食品会患某种疾病或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 用神秘化语言描述产品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 利用或出现国家机关及相关事业单位、 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等的名义和形象为 产品功效作证明。
# 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或有与其 他保健食品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进行对比, 贬低其他产品的情形。
#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或含有无 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或含有“最新技术”“最高科学”“最先进制法” 等绝对化的用语和表述等,均属于保健食品夸大和虚假宣传。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普通食品以上述形式声称保健功能也属于虚假夸大宣传行为。
婴幼儿配方乳粉消费提示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以乳类及乳蛋白制品(乳基)和 / 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豆基)为主要原料,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 物质和 / 或其他成分,仅用物理方法生产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对于 0—6 月龄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 无母乳时可食用婴儿配方乳粉。面对市场上琳琅满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家长该如何选购呢?
1.如何读懂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
(1)看标签
标签必须标注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 / 或 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 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进口商品除外)、营养成分表、注册号、食用方法、 适宜人群信息和食品属性(如乳基或豆基产品以及产品状态);还应标明“对 于 0-6 月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 较大婴儿配方乳粉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此外,标签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作用;不得具有益智、 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表述;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 象或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内容;原料来源不得标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注册。消费者要注意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名称和产品配方注 册号,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 YP+8 位数字”。除此以外,消费者还可到国家市 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 殊食品信息查询”中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 品配方信息,没有标注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 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与此同时,消费者也要避免受固体饮料虚假宣传的误导。注意不要购买或食用无标签或标签信息不全、内容不清晰,掩 盖、补印或篡改日期的 产品。
(2)看产品名称
重点看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称,一般按适用月龄分为以下三类:
婴儿配方乳(奶)粉 适于0-6月龄正常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该阶段婴儿的正 常需求,标为“1 段”。
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 适于 6-12 月龄较大婴儿食用,其能量和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较大婴儿 部分营养需要,标为“2 段”。
幼儿配方乳(奶)粉 适于 12-36 月龄幼儿食用,同样的,其能量和营养成分只能满足正常幼儿的部分营养需要,标为“3 段”。
(3)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这是选购所有食品都要重点关注的信息,应选择保质期内产品,并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4)看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
配料表按加入量递减顺序列出了使用的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入量不超过 2% 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 排列。营养成分应以“方框表”的形式,按照在每100kJ 和每100g 中的含量标示,也可同时标示在每 100ml中的含量,并按照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维 生素、矿物质、可选择性成分等类别分类列出。了解各营养成分的含量,比较不同产品中可选择性成分差别,结合配料表、营养成分表,以及婴幼儿喂养的实际情况,判断该产品是否含有期望宝宝获取的营养成分。
(5)看贮存条件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贮存条件,有的还会注明开封后的贮存条件。如果开封 后的产品不易贮存或不宜在原包装容器内贮存,应有特别提示。消费者可以据 此判断家中是否具备相应贮存条件。
(6)不宜擅自给宝宝食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针对有代谢紊乱、疾病或者医疗状况等特殊情况婴儿的营养需求,专门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应在医生或临床 营养师指导下给特殊医学状况宝宝食用。
2. 婴幼儿配方乳粉中蛋白质含量越高越好吗?
蛋白质是婴幼儿配方乳粉中的必需营养素之一,是所有生命细胞极其重要的结构成分和活性物质。
摄入足量的蛋白质也是生成抗体所必需的,抗体是保护人体免受感染性疾病的物质。如果婴儿饮食中缺乏蛋白质,则无法维持正常、健康的生长速率,严重可导致生长发育迟缓;摄入过量蛋白质可增加肾脏的负担,影响激素平衡和神经系统发育,高蛋白摄入还会增加婴儿日后肥胖和超重风险。
因此,建议消费者在冲调奶粉时按照产品标签上的冲调说明配制,避免宝宝过低或过多摄入蛋白质。
3.宝宝一定要吃够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上推荐的食用量才可以吗?
不一定。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上推荐的食用量只是作为参考的平均值,宝宝的食量有大有小,就是同一个宝宝,也会出现有时吃得多,有时吃得少的现象。如果宝宝的食量稍稍高于或低于推荐量,那也没关系。其实,更多妈妈关心的是宝宝吃多吃少会不会影响生长发育,做这个判断不要以食量为基础,而是要观察宝宝的生长发育过程。只要宝宝生长发育过程在生长曲线正常范围内就好 , 但若宝宝的曲线短时间出现大的波动,或一直超出正常范围,就要咨询医生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消费提示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1、消费者如何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示内容。
(1)看产品名称
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如 ××× 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 ×××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
(2)看产品注册信息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注册。合法的产 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 TY+8 位数字”。还可到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的“服务”板块中的“特殊食 品信息查询”中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
(3)看适宜人群
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适用人群)有: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乳 糖不耐受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乳蛋白深 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早产 /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早产 / 低出生体重婴儿)、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和母乳营养补充剂(早产 / 低出生体重婴儿)。
(4)看贮存条件和保质期
产品标签上都会标注产品贮存条件,特别是提示开封后贮存条件。消费者 要根据家庭所能具备的贮存条件购买相应产品。要购买保质期内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2、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食品,还是药品?如何使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但不是普通食品。该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普通食品或其他特殊膳食食品 共同使用。实践证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国际上已有三十多 年的使用历史,很少有因产品本身的问题出现不良反应。该类产品的使用风险往往在于长时期的误用和滥用,因此必须 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才能避免这样的风险。
3、消费者如何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消费者不能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者 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购买产品后要重点阅读掌握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