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罗马妮)近日,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赴广州市将一辆被执行轿车扣押并交付申请人,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吴某某离婚纠纷议案经法院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某向汨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对吴某某采取了冻结账户、查封车辆等强制措施,但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交付判决书确定应交付给陈某某的一台轿车。通过摸排,执行干警发现吴某某的轿车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活动频繁。汨罗法院执行局干警立即赶赴涉案车辆所在地,并同时多次跟被执行人进行电话联系,对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析理,进行教育疏导,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最终自行驾车到广州市南沙区金江派出所将车辆交付给执行干警。后经申请人的交付确定,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