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交通运输局审核转报类事项清单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单位意见 | 编办 意见 | 法制办意见 |
1 | 省重点交通项目前期技术文件工可报告的转报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港口工作,其所属的港口管理机构负责港口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港口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五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所辖航道的管理工作。 |
市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同意 | ||
2 | 省重点交通项目前期技术文件项目建议书(项目服务联系单)转报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十四条 国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商国道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 省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并商省道沿线下一级人民政府编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县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乡道规划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依照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批准的县道?乡道规划,应当报批准机关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省道规划应当与国道规划相协调?县道规划应当与省道规划相协调?乡道规划应当与县道规划相协调?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六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港口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依照前款确定的港口管理体制,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依照前款确定的对港口具体实施行政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航道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干线航道和国际、国境河流航道等重要航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主管所辖航道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置的负责航道管理的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法规定的航道管理工作。 |
市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同意 | ||
3 | 交通建设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初审上报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第三十八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 | 市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同意 | ||
4 | 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转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六十条 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2、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347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同意 | ||
5 | 财政部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转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六十条 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2、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7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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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客运经营许可(含客运经营许可、班线、旅游、包车)初审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2年第8号令修改)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市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同意 | ||
7 | 初审城市公共客运燃油补贴 |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度内合法营运消耗的成品油数量。 | 市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同意 | ||
8 | 初审出租汽车客运燃油补贴 |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4第16号)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1008号)第七条 补助用油量由交通运输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城市公交企业、农村客运和出租汽车经营者合法拥有的车辆数量、车型和行驶里程等,计算核定在一个补贴年 | 市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同意 | ||
9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年审初审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二)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三)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 市交通运输局 | 保留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