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2024年1月26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   日期:2024-01-2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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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岳阳市生态环境局汨罗分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市雄丰米粉厂年产1500吨米粉建设项目》《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年产20万吨高性能、 特异型金属管材新材料建设项目》,现就2个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汨罗市政务服务中心109室     邮编:414400 

联系电话:0730-52026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汨罗市雄丰米粉厂年产1500吨米粉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信芳路南侧

建设单位

汨罗市雄丰米粉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徙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汨罗市雄丰米粉厂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4万元),在汨罗市归义镇信芳路南侧,建设年产1500吨米粉项目。本项目主要是以大米、淀粉、水等为原材料,通过洗米、浸泡、磨粉(磨浆)、和料、打粉熟化、挤条、挤丝、老化、松丝、定长切断、定型烘干、装等工序制成米粉。项目用地面积约4368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施工场地落实硬质围挡、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防尘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装修施工选用水性油漆(涂料)等环保型建筑材料,并加强通风,减少油漆(涂料)产生的有机废气影响;使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车辆和移动机械,防治车辆、移动机械尾气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布局施工现场等措施控制声环境影响,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统一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工程建设使用商品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土建完成后及时跟进绿化,防止水土流失。            

2、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工艺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厂内化粪池处理,再与锅炉排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汨罗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相关要求

3、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天然气锅炉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类特别排放限值。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设施密闭运行(好氧工艺除外),定期喷洒除臭剂并加强周边绿化;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4、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东侧厂界和其他侧厂界环境噪声分别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中的4类区、2类区排放限值。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合理安排生产作业和运输装卸时间,进一步加强厂区和周边绿化,确保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5、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不合格产品、沉淀池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一般性废包装材料等,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6、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防控废水污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运行污水处理设施,有效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1t/a,NOX≤0.7t/a,COD≤0.2t/a,NH3-N≤0.1t/a。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

 

 

项目名称

山河智能汨罗产业园年产20万吨高性能、 特异型金属管材新材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弼时镇大里塘村汉山路与坪上路交叉东北角508室

建设单位

湖南沃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润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沃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湖南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弼时片区汉山路北侧、陶家湾路西侧、唐家桥路东侧,于2023年5月建设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环评豁免),现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拟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调整生产工艺和规模,建设年产20万吨高性能、特异型金属管材新材料项目。本项目主要以无缝钢管、石墨粉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打头、润滑、冷拔、热处理、校直、切头、检验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异型钢构件;或以带钢等为原辅材料,通过高频焊接、检验等工序,生产不同规格的焊接钢管。项目用地面积约43206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该项目设计、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厂区雨、污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热处理和焊接冷却水经冷却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格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切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天然气热处理炉烟气通过25米高排气筒外排,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附件1排放浓度限值。切割工序采用湿式切割工艺,高频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周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3、采取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扰民。本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生产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并加强保养,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合理布局,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音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表1中的3类区排放限值。

4、规范固体废物的暂存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并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管理台账。废液压油及包装容器、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间的建设与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各类危险废物及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并做好转移联单工作。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及时清运处置。

5、加强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加强内部环境管理,实行清洁生产,制定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做好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监测工作。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0.1t/a、NOX≤0.4t/a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的培训、宣传和必要的应急演练,确保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