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减明电〔2019〕1号
各市州、县市区减灾委,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先后多次遭受暴雨洪涝灾害侵袭,特别是7月6日至9日,湘中及以南地区发生入汛以来最强持续降雨过程,平均降雨量多达94.8毫米,造成湘江干流长沙以上约900公里河段全线超警,资水干流约80公里超保证水位,部分河段出现决口、漫灌险情,超54.2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严重的暴雨洪涝灾害造成大量民房倒塌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水利、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损毁,严重影响了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继续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灾区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今年以来南方地区汛期的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克强总理、胡春华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多次作出批示,要求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工作,省委书记杜家毫、省长许达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深入灾区一线调度指挥、查看灾情。全省各级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防汛救灾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把防汛抗灾和灾后重建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具体实践,既要立足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又要及早谋划部署,合力抓好灾区生产生活恢复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兼顾、两不误。
二、继续加强防汛抗灾各项工作。当前我省正处于“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受前期降水影响,湘水、资水、沅水和洞庭湖的部分地区水位仍然较高、回落缓慢,堤防高水位浸泡时间较长,出险几率较大。各级减灾委务必充分认清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严峻形势,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加强巡查防守,对重点部位要落实24小时值守措施,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空岗现象;要坚持生命至上,全面预报预警,及时组织人员转移避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要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工作,科学调配水源,全力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求;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并上报灾险情等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虚报、谎报等行为。
三、统筹抓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各地要以人民为中心,把受灾群众安置和恢复重建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手抓生活安置,一手抓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对因灾导致的无房可住、无经济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要及时开展过渡期救助,全力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安全住所、有病能够得到及时治疗。要落实地方政府灾后重建工作主体责任,尽早谋划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政策和资金项目帮扶力度,形成全省上下同心协力开展灾后重建的强大合力。
四、做好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各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疫病监测,改善灾区卫生环境,防止流行性疾病发生。对病死动物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高致病性疫情发生。要组织专业防疫队伍,动员受灾群众,加强疾病防治和监控,坚持积水消退一片、消毒防疫跟进一片,切实做好环境消杀、“四害”防治、生活饮用水取水、制水、供水等各个环节的监测及消毒工作,突出加强对学校、受灾群众安置点、食品加工厂、畜禽养殖点、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的全面消毒,确保不留死角、不发生疫情。要加强食品安全检查,坚决杜绝来源不明的食品、不明原因死亡的动物及洪水浸泡的瓜果蔬菜流向市场、流向餐桌。
五、积极开展生产自救。各级减灾委要及时组织救灾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切实解决恢复生产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要深入灾区一线,全面摸清灾情,根据不同受灾情况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生产自救指导方案,组织指导开展水毁修复、灾后重建和农业改种、补种等工作,组织带领广大群众搞好生产自救、重建家园。
六、突出抓好基础设施的维修和保障。各地要抢抓有利天气,及时组织人员和设备,全力修复水利、电力和交通等水毁基础设施,尽快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信,为抗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七、严格落实救灾责任。各级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要认真研究救灾工作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加大对受灾群众生产自救的帮扶力度。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受灾地区的帮扶工作,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各司其职,结合各自职能最大限度为灾区提供援助。财政部门要加快救灾资金的拨付速度,加强资金监管;应急管理、民政、扶贫等部门要落实救灾惠民政策和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发改、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电力等部门要争取上级支持,加大对受灾地区的项目、资金倾斜和技术指导,提高帮扶力度。
湖南省减灾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