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汨罗市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汨财发〔2019〕23号)文件要求。经过个人申报,乡镇初审,部门审定。现拟对全市范围内符合产业政策的“五类人员”(①毕业学年起3年内高校毕业生;②脱贫人口;③上岸退捕渔民;④退役军人;⑤残疾人)初始创业,其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营业收入稳定上升,工商注册登记时间距扶持资金申报日期在3年以内,按投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明细附后)。现特向全市进行公示。如有不实敬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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