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保健食品消费陷阱“防骗术”
理性消费勿上当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什么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我国法定意义的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国家指定的权威检验部门的检验,经保健食品管理部门核准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获取相应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2003年以前由原卫生部核发,2003年之后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现在实行注册与备案双轨制,由市场监管总局核发。没有这些部门授予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产品,不视为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标识为“蓝帽子”。
保健食品与保健品、食品、药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属性为食品。“保健品”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习惯上范围要大得多,诸多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保健品泛指内衣、床垫、器械、理疗仪、饮水机等,而非保健食品。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依法辨别产品属性是产品还是保健食品,不能笼统地理解为“保健品”,用“保健品”的概念代替“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作为食品的一个类别,保健食品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但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可以标示保健功能(共27类),而普通食品的标签不得标示保健功能。保健食品审批程序比食品更为严格,需要经过卫生学、稳定性、功效成分等的检测,以及管理部门相关专家的评审,最后获得保健食品的批准证书。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主要区别是保健食品不能以治疗为目的,但可以声称保健功能,不能有任何毒性;而药品有明确的治疗目的,并有确定的适应症、功能主治,可以有不良反应。所以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代替药品。
老年消费者须高度警惕保健食品消费陷阱
一些保健食品生产商利用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为牟取非法利益设置消费陷阱,常见的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陷阱有以下几类——
1、“免费”陷阱!
通过群发宣传资料,附赠免费领取礼品、礼物和红包的方式,或者在商场超市门口等人流集中的地方,采用“免费抽奖”等促销手段,让消费者得到“优惠购买某某保健食品”的大奖。有些商家还会组织免费旅游,在游玩期间组织对这些客户体检,谎称部分客户有极大的患癌风险,借此推销声称可以治疗癌症的产品。
2、“专家”陷阱!
商家通过虚假包装、宣传“假专家”赢得消费者的信赖,组织健康讲座和体检甚至上门推销,由假专家开展一对一的“诊疗”,解读体检报告,渲染体检结果的严重性,再提出解决方案,如使用特供产品治疗,从而达到以高价销售产品的目的。
3、“病友”陷阱!
一些商家会利用病人之间的同理心,雇用“托儿”现身说法。比如,以“亲身经历”宣传食用产品的疗效,将普通食品渲染成能治疗疾病的神药,诱使消费者大量购买。
4、“亲情”陷阱!
一些商家利用老年人易心软的特点,抓住部分老年人孤独的心理,对老年人虚假关心,哄骗老年人购买产品。
5、“公益”陷阱!
如利用政府开展“爱眼工程、爱耳活动”等形式,以免高额费用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食品或“低价购买”名额有限等,使老年人产生“如果不马上购买就会买不到”或者“今后的购买价格会比当前购买价格高”的错觉,产生焦虑,步入虚假宣传的销售陷阱。
购买保健食品要做到“一看、二查、三辨”
除了警惕保健食品销售陷阱和虚假宣传行为,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应当注意“一看、二查、三辨”——
一看销售场所资质。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网络、会议、电视、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
二查外包装和说明书。首先,要认准正规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正规的保健食品会在产品的外包装盒上标出天蓝色的,形状类似“蓝帽子”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其次,通过保健食品的外包装进行识别,保健食品外包装标识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生产单位、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主要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生产日期、保质期、注意事项等内容。做好“四不”: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
三辨广告和宣传内容。科学、理性看待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一律不要购买;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合法的保健食品广告应该在刊发时标出广告审查批准文号;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等。发现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