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即将入法,汨罗人希望立法接地气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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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湖南省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之一,《湖南省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和修改完善,出台已提上议程。5月17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姚茂椿一行来汨罗,对《实施办法》开展立法调研。

汨罗作为全国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循环经济已发展多年,在湖南省既具有代表性,又有地方特色。座谈会上,姚茂椿一行听取了汨罗循环经济发展情况汇报。

市人大财经委、循环经济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国税、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人及园区企业、铝行业协会等企业代表参加座谈,并结合汨罗循环经济发展现状和企业经营实际情况,从循环经济发展的公益性、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建设、鼓励创新、产业扶持、废旧物资回收专项立法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建议。他们希望,《实施办法》接地气、具有可操作性,尽早出台,为企业排忧解难。

姚茂椿对汨罗发展循环经济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他表示,汨罗在发展循环经济上的思想认识高,循环经济产业园起到了聚集、引导、示范的作用,社会贡献十分大。大家提出的一系列建议给予我们启发,对《实施办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帮助。他希望,各级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地方立法的步伐,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快园区发展,加强创新、借鉴,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岳阳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杨岳鹏、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勇、副市长兼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宋辉等参加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