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一作坊非法炼铅11.74吨 业主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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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凌晨1点许,市环保局接群众举报,新市镇新阳村有人深夜违法生产,非法炼铅,并散发有刺激性气味。市环保局、公安局立即赶赴现场,依法查处该作坊。

据市环保局应急办负责人谢建国介绍,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有三名工人正在作业,熔炼铅水,旁边还摆放着几堆熔炼出来的铅锭。该作坊是典型的“三无”土法炼铅作坊,设施设备简陋,原材料主要是酸铅蓄电池和含铅电子元器件等,在加工熔炼过程中,会严重污染土壤和大气环境。

“土法炼铅”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项目,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经称重,该作坊仅加工出来的成品铅锭就有11.74吨,价值十余万元,目前成品铅锭已经连夜转移至新市派出所内贮存;锅炉内剩余的铅水、残余原材料、含铅废渣约8.5吨,公安和环保部门将依法对残余危险废物进行处置。

经询问得知,霍某云于2017年12月中旬曾非法从事炼铅,熔炼铅锭约7吨左右,今年1月,再一次违法生产,被环保和公安机关查处,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霍某云多次违法生产,数量较大,她将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市环保局、公安局表示,将继续保持对环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护汨罗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