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医疗费,汨罗八旬老人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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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这是今年前三个月的赡养费用,你安心住在新家,以后的赡养费用我们也会按时到位的,你就放心吧。”近日,汨罗法院白水法庭通过庭外调解让一对父女达成和解。

八旬老人周某有五个女儿,小女儿周某幺按照农村习俗找了个上门女婿黄某,周某便跟黄某两夫妇一起生活。一直以来一家人也挺和睦的。近几年,周某年纪大了,腿脚不方便,医疗费用也逐渐增高。他认为其他四个女儿已承担自己前期的医疗费用,并已尽到赡养义务,觉得黄某是上门女婿,就应当全权负责自己的养老问题,遂起诉要求周某幺和黄某承担自己将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五万元。

在庭前调解阶段,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周某已八十多岁,且原被告系至亲,开庭审理判决并不利于矛盾的彻底解决,可能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于是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先分别了解情况,找到事情的矛盾点。

一方面,法官从法律角度告诉周某,他的五个女儿都有赡养义务,而不只是周某幺和黄某的责任,而且起诉的五万元医药费还未实际发生,数额无法确定;另一方面,从情理层面跟周某幺、黄某沟通,“你们以前就跟老人家一起生活,受到的关照要比其他子女多,就应当要比其他子女尽的义务多一些。”

随后,承办法官将双方召集在一起,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周某幺和黄某每月承担500元的赡养费用,两人在集镇建的房屋周某拥有居住权,双方当即表示同意。周某幺和黄某当庭向周某支付了2018年前三个月的赡养费用,周某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