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伙伴“明算账”,调解不是“和稀泥”

来源: 日期: 【字号:大 中 

汨罗融媒体讯(记者 胥扬)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近日,汨罗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调解员解纷服务获当事人好评。

刘某系湖南某区域的品牌代理商,王某系湖南省总代理商,刘某销售的商品均从王某处购进,合作相当顺利。后来刘某购进的一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刘某要求退款,但王某一直未退款,因此产生纠纷。

调解员了解到王某同意退款,但是对于原告主张退款的数额有异议。原来,王某为补偿刘某前一批商品货款损失,后多次陆续用其他货物补偿。

意识到本案争议焦点为确定退货款数额,调解员让双方当事人带上账本来法院当场一笔笔对账,最终确定王某还有17800元货款未退。

王某与刘某两人对调解员最终计算出的还款数额心服口服,很快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